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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2-46078 | |
| 发文字号: 潞州卫体发〔2022〕109号 | 发文时间: 2022-07-06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转发《关于开展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2-07-25 |
区属各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院:
现将省卫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卫全省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晋卫办发〔2022〕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开展自查
各单位严格按照省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要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和责任人员,并于7月8日前将本单位自查表及整改情况书面报区卫体局应急安全科(515室)。
二、重点检查
7月10日区卫体局将组织专人对全区卫体系统各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实验室生物安全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风险隐患严重的单位,列入重点督查台账,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回头看。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长治市潞州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