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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0387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3-01-16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3-01-19 |
2022年,在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政府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文旅局工作目标任务,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开、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完善制度机制,担当履职尽责,准确把握新时代文化旅游和文物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严谨化、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模式,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完善机制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我局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组成人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国宏任组长,党组成员贾有萍任副组长,成员为各分管领导、各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妮同志担任,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对接区政府办信息科。二是职责明确,分工负责。局班子把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领导、相关股室以及下属事业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强化“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责任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各司其职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三是建立完善公开制度。通过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政务舆情搜集研判和回应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围绕重点,严谨作风,提高质量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开、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更进一步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大大规范了对机关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提升了机关干部廉政勤政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用好载体,拓展形式,发挥作用
在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积极探索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区政府网站,推进网上政务公开。把区政府网站列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发布信息,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区政府网站上传工作动态信息30余条、部门文件10余件、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信息20余条、计划规划2条。二是运用多种媒介宣传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区电视台、报社以及各类新闻媒体发布公开信息若干条,让市区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潞州文化、旅游和文物工作动态、知晓掌握公开信息内容,有更多的知晓率和获得感。三是结合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文艺演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开发、文化市场管理、文物保护利用以及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形式,通过深入调研、召开座谈会、调查问卷、分发宣传资料等,了解基层、群众的信息需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党员干部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20余件。四是依托政府网部门信箱、回应关切等栏目,积极解决群众来信诉求,做到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了解、及时公布、及时解决,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从而提高了政府的信誉度,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五是严肃认真办理人大意见建议2件,政协提案17件。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取得满意效果。
(四)强化管理,落实措施,提升效能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管理体系,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开展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第三方测评相结合,针对自查问题和第三方测评交办的问题明细,做到及时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传至“监督检查栏目”,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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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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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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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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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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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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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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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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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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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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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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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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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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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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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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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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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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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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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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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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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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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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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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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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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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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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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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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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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央、省市区政府工作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拓展发展思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抓好工作落实。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二是规范工作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探索信息公开的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信息。三是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素质水平。四是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宣传和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度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长治市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