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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236931-5/2020-07102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2020-02-15
发文机关 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词 年度报告
标题 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日期 2020-03-10

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文简称《新条例》)和《关于做好2019年政务信息公开年报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精神,按照相关制度规范,围绕转变工作作风,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密切贴近群众,不断完善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强化公开监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及时谋划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管理,我局依照“三定”方案后的人事、职能调整,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具体操作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进一步巩固信息公开时效性。为更好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我局在区政府的统一指导下,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开展网站新建及各项运维工作,按要求对网站内容、技术、安全保障等进行全面落实,确保了门户网站运行的稳定性、安全性及信息内容更新的及时性、准确性。

  三是积极强化意识,做好保密工作。正确处理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既积极贯彻新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严格遵循保密规定,做好政府信息的定密和保密工作,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

  四是全面加强监管力度。积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开展网上评议调查,认真听取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和建议,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认真受理、处理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的人和事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新条例要求,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人员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依照中央、省、市各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二是规范工作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探索信息公开的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信息。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长治市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