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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2068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4-03-15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文化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 2024-04-24 |
各股(室)、馆、中心:
现将《长治市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文化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推动全区文化旅游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长治市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3月15日
长治市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文化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文化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重点,以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为目的,通过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及时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全区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文化旅游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和实施年度文化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确保年内对所监管的重点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的检查至少每个季度1次,一年4次;一般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至少覆盖检查2次。确保计划执行完成率100%,检查、复查率100%,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率达到100%。同时,根据举办各种旅游节庆、演出活动的时间,确定检查日期,对组织和承办单位的安全防范情况进行检查。
对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监督检查达到100%全覆盖,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监督检查12次/年、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监督检查12次/年、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监督检查6次/年、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监督检查6次/年;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开展不定期抽查,全年抽查率不低于60%;在国家或本地区重大活动期间、冬春季重点防火期、夏秋雨汛高发期等特殊时段内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三、检查的形式、方法、内容、范围
(一)检查形式
检查主要分为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双随机抽查和联合检查等检查方式开展。
(二)检查方法
检查人员通过现场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图书馆、文化馆)
1、安全生产等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电器电路运行状况;
3、电梯等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
4、物品堆放尤其是图书堆放是否整齐;
5、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和消防泵房的状况等;
6、夏季进行防风、防汛、防火、防倒塌、防触电的“五防”检查;
7、冬季进行防凝冻、防火的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1、亮证照经营,证照核准内容与现场经营相符;
2、入口显著处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3、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
4、经营台数与核准台数一致,单机占地面积符合要求;
5、核准并登记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内容保存60天;
6、建立网管巡查制度并由工作人员实时巡查;
7、安全设施正常,安全通道畅通并符合相关要求;
8、消防安全相关资料是否完善;
9、依法应当检查的其他情况。
歌舞娱乐场所
1、亮证照经营,证照核准内容与现场经营相符;
2、歌舞娱乐场所无接纳未成年人情况;
3、播放的曲目和屏幕无违禁内容;
4、建立从业人员名簿,抽检核对如实无误;
5、建立营业日志并保留60天,核对无误;
6、从业人员统一着工作装,佩戴工作标志;
7、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和监督举报告示牌;
8、场所消费者不超过核定许可人数;
9、应急照明和消防设施设备正常,安全通道畅通并符合相关要求;
10、消防安全相关资料是否完善;
11、依法应当检查的其他情况。
旅行社
1、是否无证经营,证照核准内容是否与现场经营相符;
2、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是否有专人负责;
3、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4、安全培训是否作出制度性安排,是否开展导游领队安全培训,是否掌握安全工作技能;
5、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应急值守制度是否健全;
6、旅行社电子合同是否规范签订并尽到告知和提醒义务;
7、租车合同是否合法合规并明确规定安全保障责任;
8、旅行社收客时是否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务安全事宜向旅游者作出真实和明确提示;
9、导游安全管理是否规范;
10、旅行社是否有超范围经营情况和“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
11、安全设施正常,安全通道畅通并符合相关要求;
12、消防安全相关资料是否完善;
13、依法应当检查的其他情况。
A级景区
1、有无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规章、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现场检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
2、旅游客运车辆技术状况是否达标、从事旅客运输的驾驶员是否取得从业资格;水上营运船舶、船员证件是否齐全有效。驾驶员、船员今年是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3、消防安全资料是否完善;
4、应急照明和消防设施设备正常,安全通道畅通并符合相关要求;
5、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6、特种设备使用是否取得许可生产、检验合格并办理使用登记的;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
文物
1、文保单位所有人、使用人依法履行修缮、保养义务情况。有使用单位、有专门机构管理的文保单位,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安全台账制度执行情况;
2、文物保护员履行巡护看护职责情况;
3、文物保护单位本体渐退性变化,受风雨侵袭、地质沉降等外来因素影响情况;
4、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受人为或其他干扰情况;
5、视频监控设备、消防灭火器械等情况;
6、直接责任人履行管理保护职责情况。
(四)检查范围
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A级景区和文保单位。
四、检查安排
(一)重点单位检查
对区文化和旅游局确定的重点检查单位,按照文化旅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检查。
(二)重点时段检查
在国家或本地区重大活动及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内开展有针对性地监督检查。
(三)重点事项检查
依据区文化和旅游局“双随机”事项清单,积极落实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类专项行动任务,对以下事项开展以“双随机”方式开展检查。
1、对旅行社开展“双随机”检查;
2、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单位开展“双随机”检查;
3、对娱乐场所开展“双随机”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依照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明晰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做好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事项,不能以人员、装备、时间不足为由影响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实施,确保检查计划的严肃性。
(二)明确任务,加强监管衔接。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科室要整合好检查力量,在现有人员力量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年度任务,将全年监督检查任务分解到每月,确保整体计划实施的均衡性。要坚持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与随机抽查工作相结合原则,加强对本科室年度任务的统筹协调。对于具有随机抽查任务的科室,应当实行人员和检查单位“双随机”机制。
(三)积极协调,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协调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和文保单位所在地镇(街道、中心),加强对文化旅游、文物安全实施属地监管职责,确保监管无死角、全覆盖。
(四)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检查。严格按照监督检查计划,逐条落实检查内容。所查问题依法依规作出处理,该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该责令限期整改的要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按期进行整改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