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组成部门信息公开>长治市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公开目录>依法行政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315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4-01-10 |
发文机关: 区文化和旅游局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4-01-10 |
区委、区政府:
2023年,区文旅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加强普法宣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层级责任。一是压实责任,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在各分管领域内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整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股,负责综合协调法治建设具体工作。二是履职尽责,着力落实好《长治市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聚焦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努力在运用法治手段促进文旅产业发展、防范化解风险方面取得成果,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检查,提高行政检查规范性,确保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制定《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普法责任股室,保障了文旅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一是坚持法律法规学习常态化。我局建立并严格落实职工日常学法和法治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局党组集中学习、主题党日等形式,重点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条规的学习,组织职工参加“山西干部在线学院”知识学习和考试,积极参与《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等专场答题活动,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多项培训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大讲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参观禁毒教育基地及观看警示教育片,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及文旅企业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服务法治实践。
(三)深化普法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制定《长治市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普法责任清单》,各业务股室、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充分利用“安全生产宣传日”、“国际禁毒日”、博物馆日、“中国旅游日”、“文化遗产日”、“宪法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宣传,以图片展览、发放宣传单、现场解读等方式吸引公众参与,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人心。二是开展法治文化宣传。分别于4月和9月组织了“护苗2023”“书香润童年 智慧伴成长”社会实践活动和“阅享新时代”跨区社会实践活动,让来参加活动的孩子们对关于自我保护的法治书籍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热爱,提高了小朋友阅读和获取知识的兴趣。11月组织全区文保员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专题培训,大大提升了文物保护工作者的文物保护意识和业务能力。
(四)创优发展环境,做好项目服务工作。一是完成了政务服务事项数据治理工作。根据省、市、区开展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数据治理工作的要求,按照山西省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国家质检结果”菜单页面提示的事项问题和处理建议,逐一进行了整改。二是积极配合全区项目用地范围内涉及的文物保护单位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国家、省、市、区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今年先后为长治太行山大峡谷轨道旅游项目、壶关县集店镇至潞州区壶口村管网建设项目(潞州段)、长治市望湖路幼儿园项目、潞州区黄碾镇西沟村西旺村工业项目等70余个投资项目出具了核查意见,为国家、省、市、区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做到了服务保障,树立了政府机关的良好形象。
(五)深化依法治理,加强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我局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规范性文件报备、行政检查信息公示公开等工作。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使执法行为更加科学规范。二是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满足社会公众知情和办事方面的需求。三是强化文旅市场监管。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统筹疫情防控常态化,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及“七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全区文旅企业安全生产、汛期安全及市场秩序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部署,开展安全巡查、隐患排查整治。今年以来,共出动检查人员990人次,检查文旅市场经营单位和文博单位492家次,办理12345热线和旅游投诉20余起,群众满意率达100%,切实维护文旅市场安全稳定。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工作人员薄弱、人员偏少,任务重。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牢固树立科学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理念,确保法治政府工作落实。着力落实好《长治市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聚焦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努力在运用法治手段促进文旅产业发展、防范化解风险方面取得成果,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检查,提高行政检查规范性,确保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法治队伍整体素质。坚持法律法规学习常态化。充分利用局党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重点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条规的学习,带头参加“山西干部在线学院”知识的学习和考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知识答题活动,不断增强全体干部的法治意识,全局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深化依法治理,加强法治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规范性文件报备、行政检查信息公示公开等工作。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使执法行为更加科学规范。
四、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行政案件,因此无生效裁判。
五、2024年主要安排和计划
(一)配合完成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一是根据省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要求,配合完成潞州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工作,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进一步提升了日常监管效率,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助力激发文旅企业生产经营活力,营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二是针对涉法案件的投诉,及时更新12345政务服务热线知识库,第一时间准确快速答复群众来电诉求、解决群众的难题,进一步减少工单转办现象。
(二)强化培训,提高管理人员法律素质。2024年将继续组织开展文旅行业法治知识专题培训活动。培训对象主要为全区文物保护单位文保员、文化旅游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三)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一是开展各类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增强文化旅游市场业主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履职效能,以此不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二是健全完善节假日旅游信息预警、应急处置工作机制,预防和减少突发文旅行业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大法治宣传。按照潞州区年度普法计划和《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文旅行业从业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
建议进一步理清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权责。2020年12月,长治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潞州区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整建制上划到长治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改革要求,以及长治市有关文件精神“机构整合组建后,本级行政机关内设机构不再具体承担相关执法工作”。然而,在日常工作中,我局仍会收到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导致相关执法工作无法完成。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