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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6-13546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6-06-23 |
| 发文机关: 潞州区文旅局 | 主题词: |
| 标题: 区文旅局检查假日期间营业性演出场所 | |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 2026-06-23 |
为确保假日期间文旅市场营业性演出安全有序,端午节当天,区文旅局联合市文化综合执法队开展营业性演出场所安全检查及演出节目内容审查。
在潞州剧院,市文化综合执法队与节目演职人员一一签订安全演出承诺书,并叮嘱节目演出时的注意事项。
区文旅局与市执法队、潞州剧院、节目负责人共同查看演出场所的安全设施及人员疏散方案。
营业性演出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型场所,安全责任重大。今后,区文旅局将持续加大演出市场监管力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营业性演出的审批和节目内容进行审查,对演出场所安全工作及应急预案进行重点督导,以严管细查护航文化市场健康发展,为群众提供高品质、正能量的文化消费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