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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5-31627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5-12-18 |
| 发文机关: 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 |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 2025-12-18 |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我局组织开展了潞州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经各镇、街道及保护单位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现将拟列入长治市潞州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1月15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凡匿名、冒名或逾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长治市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通讯地址:长治市长兴中路454号
联系电话:0355—3013950
附件:拟列入长治市潞州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et
长治市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