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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5-29051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5-11-19 |
| 发文机关: 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 主题词: |
| 标题: 潞州区举办2025年度全区文物保护员培训 | |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 2025-11-19 |
为进一步强化文物保护员的安全意识与专业素养,切实筑牢文物安全防线,11月13日,长治市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组织全区文物保护员开展2025年度培训。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相关职能股室、区文物保护工作中心全体、各镇、街道(中心)分管领导、全区文保单位文物保护员等人员共计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开班仪式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军同志作了简短而精彩的动员讲话。
培训内容涵盖消防安全宣传警示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宣传,山西省文物局义务(兼职)文物保护员管理规定(试行)、山西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员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治市文物保护员管理办法等传达学习,2025年上半年文物保护员考核结果通报。
安全培训宣传警示教育,邀请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段鑫星等3位消防宣传教官,结合文物古建消防安全,紧扣“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安全用火用电”宣传主题,通过案例分析、现场演示等,详细讲解了文物建筑火灾预防、初期火灾扑救、安全用电规范等,强调了消防安全在文物保护中的重要性。
法律法规、管理条例、制度规定,以及文物保护员考核结果通报,由局文物股和区文物保护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带领参训人员领学、讨论、领会。参训人员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学习了《山西省文物局义务(兼职)文物保护员管理规定(试行)》、《山西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员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治市文物保护员管理办法》。通报了2025年上半年全区文物保护员考核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强调了文物保护员的职责权限、工作标准和管理要求,提升了文物保护员队伍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实操技能,为我区文物保护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开展进一步夯实基础。
今后,潞州区持续加强文物保护员队伍建设与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开展考核,发挥好文物保护员“专人负责管理”、一线巡护队伍作用,及时有效观察、了解、通报文物保护单位情况,全力守护好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