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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2459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3-03-30 |
发文机关: 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3山西省群众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 2023-05-12 |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山西省群众文化惠民工程工作计划的通知》(晋文旅办发〔2023〕26号)和《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山西省群众文化惠民工程工作计划的通知》(长文旅发〔2023〕21号)精神,为培育扶持我区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和发展,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奋进正当时 聚力谱新篇”为主题,深入开展群众文化惠民工程,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文化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社会参与
坚持公共性、公益性,保基本、促均衡,体现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要求。引导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艺术团队开展群众文化惠民活动,培养形成地方特色文艺人才队伍及文化品牌。
(二)重在基层,突出惠民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发掘根植于本土的特色文化资源,变资源优势为服务动能,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激发基层群众参与文化建设自觉和热情。
(三)上下联动,协同推进
按照省级引领、市级指导、区级承办的工作机制,各镇(街道、中心)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选择基础好、积极性高、条件成熟的项目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形成省市区村(社区)五级联动,协同推进,确保惠民工程落实落细。
(四)加强管理,不断完善
规范运行程序,提高覆盖面和实效性,健全完善机制体制,推动群众文化惠民工程规范化、标准化。
三、实施内容
“山西省群众文化惠民工程”是列入山西省政府2023年民生实事。我区重点实施“四个一批”服务内容。即:以区域为单位,镇(街道、中心)、村(社区)为主阵地,培育一批常年服务于基层的群众文艺队伍(文艺小分队);以镇(街道、中心)为单位,发现、挖掘一批乡土文化能人艺人;以服务基层阵地和队伍为宗旨,广泛发动群众,培养一批乡村文化带头人。开展免费送戏下乡100场另行通知。
四、工作任务及资格条件
(一)乡村群众文艺队伍(文艺小分队)
全区每年培育不少于34支群众文艺队伍(文艺小分队),平均每镇(街道、中心)队伍数量不少于2支,常年活跃在基层文化阵地,传承当地优秀传统文化,服务基层群众,并带动当地群众广泛参与。
应具备的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讴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较强服务群众意识,自觉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服务活动。
3.能常年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活动,具备一定的“采、创、送、种”能力。
4.所演创作品和节目,内容导向正确、积极向上,弘扬优秀文化,展示新时代、新气象、新风尚,积极传播正能量。
5.具有相对固定的队伍和较为稳定的团队人员组成。
(二)乡土文化能人艺人
以镇(街道、中心)为单位,发现、挖掘有特长、有技艺、有专长的本土文化能人艺人,开展传统文化传播、技艺培训等。每年挖掘不少于15名,平均每镇(街道、中心)不少于1名。
应具备的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
2.具有一定的技艺专长,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知名度和带动作用。
3.长期坚守文艺工作岗位(不少于3年),热爱文艺工作,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4.能倾心传授技艺,有口手相传的弟子或至少有一支队伍。
(三)乡村文化带头人
以镇(街道、中心)为单位,从村(社区)级机构、队伍中培养一批文化带头人、活动积极分子,成为管理服务基层阵地和队伍主力军、带头人。每年培养人数不少于34名,平均每镇(街道、中心)不少于2名。
应具备的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
2.热爱农村、热爱乡土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先进文化,自觉抵制庸俗、低俗、媚俗文化和不良风气。
3.会组织、善管理,组织协调能力强,热爱群众文化事业,长期致力于基层文化工作,有一定管理经验。
4.擅长发动群众,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有组织开展文化活动的能力和管理队伍的能力。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申报
1.项目申报采取提前一年申报制。每年按照省级、市级具体规定下达的申报时间和要求开展下一年度项目申报,由市级统筹,区级组织申报,镇(街道、中心)负责审核推荐。
2.项目采取逐级申报程序,分类组织进行。乡村群众文艺队伍(文艺小分队)由镇(街道、中心)推荐申报、区级汇总申报、市级组织专家评审会论证后上报省级终评。乡土文化能人艺人、乡村文化带头人由镇(街道、中心)推荐申报、区级汇总申报、市级汇总评议后产生推荐名单,上报省级审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构,统筹推进落实。区文旅局成立群众文化惠民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中心)要进一步完善群众文化惠民工作领导机制,形成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群众文化惠民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明确职责。坚持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区文旅局根据工作要求和相关程序组织好项目申报,项目的实施、档案管理、信息报送及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等工作。各镇(街道、中心)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抓好乡村群众文艺队伍(文艺小分队)的培育、乡土文化能人艺人的挖掘、乡村文化带头人的培养等工作。并严格落实项目资金使用用途,严禁挪用群众文化惠民项目资金,对违规使用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加强督导。各镇(街道、中心)要在做好上传信息意识形态把关的前提下,持续加大对群众文化惠民工程各项目云平台展示的指导力度,各综合文化站要对上传图片进行把关,以实时数据的提交、采集、展示等方式,确保群众文化惠民工作开展动态能够在云平台及时展示,共享惠民项目数字资源,做好各惠民项目信息化、数字化工作。区文旅局结合日常调研督查,及时掌握实施进度和成效,督促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任务按期完成,使群众文化惠民工程成为受群众欢迎、社会满意的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