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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29790 | |
发文字号: 潞文旅发〔2022〕15号 | 发文时间: 2022-05-14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 2022-05-24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按照省文旅厅《关于印发<开展全省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文旅局《开展全市文化旅游(文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文旅(文博)行业贯彻执行,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我区全方位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成立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专项领导组
组 长:王国宏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张秦巩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常 伟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贾有萍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崔玉红 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各股室及局属各单位相关人员
文化旅游(文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专项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市场股,负责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等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方面
1、推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压实属地部门监管责任和具体人员监管责任。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方面
2、严格贯彻落实《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等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七项职责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主要负责人承诺制内容。
3、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取消行业荣誉,配合相关部门直接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对负有主要责任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纳入文化和旅游部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严重失信主体,终身不得担任文化和旅游行业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方面
4、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
5、与应急、交通、消防救援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清单,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事故。
6、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落实“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工作保障机制(以下简称“12341”工作保障机制)。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坚决果断措施。
7、对上级检查发现以及群众举报经核查属实的重大事故隐患,比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8、统筹疫情防控和公共安全,对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立即责令整改。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要当做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四)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方面
9、文旅(文博)单位要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人事管理、统一劳动保障、统一安全培训、统一落实全员责任、统一安全检查,做到“五统一”,落实安全生产保障责任。
10、要将劳务派遣、灵活用工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内容,督促指导文旅单位建立危险岗位清单,制定危险岗位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危险岗位劳务派遣用工数、质量,规范安全管理。
(五)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方面
11、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持续打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旅行社租用非法旅游包车、文化活动场所疏散通道堵塞锁闭、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移交纪委监委、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12、巩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成果,组织开展“清零行动”,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六)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方面
13、要在文旅(文博)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举报电话、邮箱,企业也要在醒目位置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广泛接受职工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对核查属实的要予以重奖。
(七)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方面
14、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要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坚决防止出现重发展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等“单打一”现象。
15、妥善处理安全监管与指导服务的关系,主动适应疫情常态化新形势下安全监管新需求,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通过远程巡视、线上执法、视频调度等方式落实安全监管措施。
16、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17、鼓励文旅(文博)领域企事业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第三方社会管理和事故预防的辅助功能,增强企业抵御安全风险能力。
四、工作安排
本次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从即日起至2022年11月底结束。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站在“两个至上”“两个根本”“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高度,立即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学习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高位推动落实。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省政府1号文件和本方案要求,制定本部门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要召开党委(组)会、办公会、安委会、专题会等进行专题研究、全面部署。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治理。要对标对表逐项进行自查,形成问题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等,自查工作在5月16日前完成。从5月至6月底,要组织对全区文旅企业进行全覆盖、无一遗漏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依法下达整改通知;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由上级部门挂牌督办;对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风险隐患严重的不放心企业,要加大检查频次,必要时派人盯守。
长治市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