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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1236931-5/2021-14510 | |
| 发文字号: 潞文旅发〔2021〕25号 | 发文时间: 2021-06-07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 主题词: “扫黄打非·新风2021”集中行动 实施方案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开展“扫黄打非·新风2021”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 |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 2021-06-24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类部长会议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严厉打击各涉黄涉非出版传播活动,着力扫除网上有害信息和文化垃圾。根据潞州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州区“扫黄打非·新风2021”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11月底开展“扫黄打非·新风2021”集中行动。现结合我局工作任务和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转型开局之年。“扫黄打非”战线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高举“护苗”大旗,强化“扫黄打非”工作“三个统筹”“四个治理”,严厉打击各类涉黄涉非出版传播活动,着力扫除网上有害信息和文化垃圾,为建设美好新潞州营造平稳有序、健康向上的社会文化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组织领导
成立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扫黄打非·新风2021 ”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各股室责任人,办公室设在市场管理股,负责此次行动信息收集和报送以及领导组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对辖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监督管理
重点检查我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场所是否存在非法有害信息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是否存在否定党史,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宣扬历史虚无主义以及否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攻击“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等有害信息;是否存在宣扬邪教和分裂祖国等非法信息;是否存在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性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非法有害信息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查处。
(二)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线索核查、集中整治等工作
积极配合区新闻出版局、区公安分局等其他“扫黄打非”成员单位,对涉及文化旅游监管企业的涉黄涉非案件线索和涉案人员进行核查。
(三)对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的监督管理
监督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是否存在涉黄涉非等非法有害信息;是否存在否定党史,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宣扬历史虚无主义以及否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攻击“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等有害信息;是否存在宣扬邪教和分裂祖国等非法信息。保障监督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质量。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扫黄打非”浓厚氛围
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加大行业领域内“扫黄打非”宣传力度,发动文化旅游企业,积极配合全区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营造浓厚氛围,使此次行动深入人心。
四、工作措施
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多频次深入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发现涉黄涉非行为或线索及时上报处理;二是畅通信息渠道,鼓励广大市民在互联网文化活动场所消费以及观看、收听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时,发现涉黄涉非情况,及时进行举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及时开展行动
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重点,梳理薄弱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履行部门职责,行业职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收集整理线索,狠抓案件查办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广泛发动企业和群众,拓宽信息渠道,收集和整理涉黄涉非信息和线索。密切配合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摸排线索,查办案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案件宣传工作,增强案件震慑效果。
(三)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机制效能
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完善创新“扫黄打非”工作机制,并不断总结完善,形成长效机制。
联系人:安野
电 话:0355-3013950
邮 箱:czcqwwlyj@163.com
长治市潞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