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组成部门信息公开>长治市潞州区统计局>公开目录>依法行政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 000014349/2026-01590 | |
| 发文字号: 潞统发〔2025〕21号 | 发文时间: 2026-01-15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统计局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统计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6-01-15 |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统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潞州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和统计重点工作,以提升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为核心,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统计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一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坚决扛起统计法治建设主体职责,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统计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总体规划中,定期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与统计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坚决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二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局党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计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作为学习重点,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同时,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持续深入学习,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使每个人懂法守法,全年开展集中学习8次,专题学习职业道德规范1次。
(二)深化普法宣传,营造遵法守法氛围。一是积极推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推动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八部委联合印发的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实施方案,不断强化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督促各镇、街道(中心)及区发改、工信、商务等部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列为重点学习内容。2025年,全区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中心)共开展学习44场次,覆盖1500余人次。同时,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7月18日,潞州区统计局局长李瑞到潞州区委党校开展以“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解读”为题的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筑牢了思想防线。二是强化统计基层培训。统筹各股室,建立分专业培训机制,确保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和统计业务培训的全面覆盖和精准实施,强化基层统计队伍的统计法治意识,将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中央相关文件精神以及“诚信诚实 依法统计”的职业道德规范纳入学习计划,各专业组织开展业务培训28次,培训1500余人次。三是增强公众法治观念。依托“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与其他部门合作参与到“民法典宣传月”“环境保护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中,形成普法合力。在体育公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门口、政府办公区向社会公众、政府工作人员发放《统计法宣传手册——调查对象篇》《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职业道德规范宣传》等宣传折页、宣传单3000余份。四是深入企业普法。在每月数据核查、入企服务的过程中,让统计工作人员“点对点”给企业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读本等资料以及宣传折页。
(三)以质为要优服务,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一是严控数据源头,抓实“四上”企业及固定资产项目入库管理。通过规范入库标准、严格审核流程,持续扩充“四上”企业体量、壮大经济总量,从源头提升数据质量、遏制“数字上的腐败”。2025年,月度入库共27家,其中零售业6家、餐饮业4家、房地产5家、建筑业8家、工业2家、服务业2家。年度入库124家,其中批发业25家、零售业40家、住宿业6家、餐饮业33家、服务业15家、工业5家。二是强化过程管控,严格执行《长治市潞州区统计局数据质量定期核查工作制度》。聚焦贸易、工业、能源、服务业等重点专业,开展全流程数据核查,规范填表流程、堵塞质量漏洞。全年开展数据核查200余次。三是严把分析关口,加强经济运行监测研判。建立月初监测、月中分析、月底预测的常态化机制,紧盯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核心指标,精准产出统计分析产品。截至目前,累计形成分析材料90余篇、《统计快报》15期、经济运行监测10期,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坚实数据支撑。
(四)以改促建提质效,助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高度重视抓好省委巡视统计专项整改。分管副区长牵头抓总,亲自主持召开部署会。各项整改任务已经按时完成或者已达到时序要求,对需要持续巩固和提高的整改任务,已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二是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局党组召开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问题清单与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以及责任分工,以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三是持续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局党组高度重视,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聚焦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优化公示专栏建设,保障公众知情权。高质量完成“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优化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公示”要求,为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的行使提供坚实保障。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问卷调查,向企业征集对统计部门执法流程规范性、执法人员行为合规性、执法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评价,并据此优化统计执法工作。
(五)深化统计监督职能,提升统计监督效能。一是提高统计执法队伍水平,开展执法检查。1人通过国家统计局执法证考试,组织统计执法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线上专题培训班、行政执法大讲堂及上级统计部门业务培训班,赴长治市统计局、襄垣县统计局学习先进统计执法经验。同时,制定实施并公布了《2025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执法检查企业4家。在执法检查中严格遵守通知、亮证、取证、文书制作等执法环节的规范要求,熟练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准确运用统计法规条款,认真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召开全区统计造假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会,传达学习《国家统计局关于2024年部分地区统计违纪违法问题情况的通报》《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有关统计造假问题情况的通报》和我省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期间查处的有关统计造假典型案件;各镇、街道(中心)及相关部门分别以党组(扩大)会、干部大会等形式,对相关统计违法案件进行学习,深化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极端危害性的认识,共开展警示教育23场,覆盖400余人次;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传达学习云南曲靖统计造假、破坏政治生态反面典型案例,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三是落实长效机制。深化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积极推动各经济部门结合本单位职能,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进一步明确各岗位防治统计造假职责。截至目前,统计、发改、工信、商务、住建、农业农村局等均已建立;推进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建立了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巡察、审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定期通报在各类监督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情况,协商解决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监督合力。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肯定本年度我局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新时代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更高要求,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统计执法队伍还需扩充,由于执法人员退休导致人才流失,年轻骨干培养断层,新鲜血液补充不足,统计执法持证人员仅有2人(其中1名为新考取人员),未设置统计执法监督机构或专兼职岗位。
二是联合监督机制仍需深化完善。当前,虽已初步构建组织、纪检、巡察、统计等多部门协同监督体系,但协作多停留在一般性事务联络层面,联合监督的深度与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6年,我局将始终紧密结合统计工作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提升统计法治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
(一)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上级统计部门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及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统计执法队伍。统计执法队伍是推进统计普法、规范统计秩序的核心力量,其专业素养直接关系到普法与执法工作的质效。鼓励既懂统计业务又熟悉法律法规、具备较强沟通能力和实践经验的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不断充实执法队伍。
(三)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配套文件,纳入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及各镇街道的重点学习内容,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二是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主题宣传节点,结合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活动,多维度、广覆盖普及统计法律法规和普查工作要求,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坚持“边执法边普法”工作理念,严格落实统计执法检查要求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与随机抽查,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在执法过程中精准释法、以案释法,实现执法与普法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