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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5-05200 | |
发文字号: 潞统发[2024]16号 | 发文时间: 2025-03-03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统计局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统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5-03-03 |
2024年,潞州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持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法治工作责任。为做好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统计局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调整了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原有基础上增添一名人员,扩大了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定期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我局法治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明确法治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全面落实统计法治责任,推进统计系统学法用法实践,认真履行统计行政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统计行政职权,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水平。
(二)结合工作特点,有序开展法治学习。一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按照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制定了党纪学习教育计划,综合运用个人自学、支部集中学习、党课辅导、警示教育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全面系统、联系实际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让全体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二是抓住“关键少数”。局领导班子持续带头学习掌握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统计法律法规,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是突出统计工作特点,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以新修改《统计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开展统计法学习宣传,继续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水平。12月10日,区统计局走进潞州区委党校青年干部理论进修班,开展以“深入学习新修改统计法”为题的专题讲座。此次讲座,进一步提高了年轻干部统计法治意识,筑牢了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树牢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区统计局把新修改《统计法》列入四季度学习宣传的重中之重,列入了领导班子和全局干部职工年度学习计划,作了定期专题学习安排,有序开展。四是抓好统计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鼓励局内干部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现有2人获得统计执法资格。
(三)加大统计数据核查,严守数据质量“生命线”。一是抓好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每月对联网直报工业、房地产、商贸、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劳动工资等统计调查对象开展数据质量核查。通过各专业联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从源头上提升数据质量。截至目前,已赴180余家企业开展统计数据核查,进一步夯实了统计数据质量。二是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全省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培训,深入学习统计云系统部署、业务流程、企业系统等内容,奠定坚实业务保障。加强账号管理,确保统计网络顺畅、安全。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我局对省市下达的工业、商贸、固定资产投资等专业查询核实任务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数据查询,对1家企业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同时,于6月24日,配合区发改局,并连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起对我区粮食经营企业进行了“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行动”,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职责,对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形成监管合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统计法治宣传质效。一方面,开展统计人员普法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利用国家宪法日、中国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机,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另一方面,推动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学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数据核查时嵌入式开展普法宣传。同时,依托业务培训会、工作部署会、入企业(户)指导服务等契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强调依法报送统计资料的义务和法律责任,教育引导调查对象自觉守法,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二、存在的不足
2024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有一定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统计执法力量还需加强,统计执法持证人员仅2人,未设置统计执法监督机构或专兼岗位,不具备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条件;二是统计法治宣传还需要深入。统计普法宣传平台狭窄、手段较为单一,统计政策法规学习、普法宣传还存在一些盲区,宣传方式需要更加多元化。三是行政执法科技保障不足,统计执法经费保障不足,统计执法信息化水平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5年,我局将始终紧密结合统计工作职责,持续推进深入法治政府建设,提升统计法治能力和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法治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级统计部门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及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再学习再贯彻再落实,特别要突出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将理论知识应用于统计工作实践。
(二)提升数据质量。坚持从源头抓起,加大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力度,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力度,把好入库、培训、审核、查询等各个关口。继续开展统计业务指导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转变作风,深入实际,面向基层,重心下移,靠前统计,加大对统计基础工作的检查和业务指导。
(三)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推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统计法》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配套文件在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的学习贯彻落实。二是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三是持续加强统计执法检查。认真落实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