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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60680
发文字号 潞统发[2023]23号 发文时间 2023-12-06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统计局 主题词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统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主题分类 其它 发布日期 2023-12-11

长治市潞州区统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2023年,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统计法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依法统计,践行依法治统,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贯彻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制定了《长治市潞州区统计局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为开展统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集中活动认真抓好法制宣传,大力开展宣传解读,同时注重理论指导实践,以中层以上会议、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为契机,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统计法律法规,推动全体机关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并贯穿到统计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全局人员法治素养。

(二)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一是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积极组织全局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并向有关经济部门发放《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学习读本,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参与、统计部门具体实施的依法统计合力。二是开展统计人员普法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等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三是推动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学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数据核查时嵌入式开展普法宣传。同时,依托业务培训会、工作部署会、入企业(户)指导业务工作等契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强调依法报送统计资料的义务和法律责任,教育引导调查对象自觉守法,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三)加大统计数据核查和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一是抓好数据核查。今年,我局对省市下达的工业、商贸、固定资产投资等专业查询核实任务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数据以及统计执法检查。截至目前我局配合省统计局对山西博源超市有限公司、山西诚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长治宝诚潞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省统计局对3家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1家企业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我局分别赴长治市华丰置业有限公司、长治市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秦家庄城中村改造南都新城项目)和长治市滨湖区建设运营开发有限公司共3家企业,8个项目进行统计执法检查。

二是积极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一方面,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省局视频会议、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专题研究部署会议,根据我区现状及重点工作,研究制定了《长治市潞州区统计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及自查自纠方案,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专项纠治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必查”“三个一批”,以检查抽查为切入点,通过走访检查、座谈交流、查阅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方式开展集中纠治工作、确保专项纠治工作扎实推进。另一方面。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对所有涉及针对统计系统各项指标任务的各类文件材料进行全面清理,全面排查干预统计调查对象独立报送数据的不当做法,深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努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浓厚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及党中央,省、市对统计工作的新标准、新举措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统计执法力量和执法力度还需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手段还需创新,普法范围还需要进一步扩大,普法形式上运用现代技术能力还有待加强等。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高度重视,压实领导责任。潞州区统计局党组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中心工作通盘考虑,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始终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法制科)具体负责,各科室相互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不断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多次召开局党组会听取统计法治建设汇报,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省、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以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具体落实意见,切实把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抓好、抓实、落实到位。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和具体计划

2024年,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弥补不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总体要求继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夯实基础、细化机制,使我局法治政府的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法治学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在统计工作中,切实提高依法治统水平。

(二)多措并举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统计人员、乡镇统计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积极推动统计法纳入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并形成常态化机制。积极创新统计普法新形式,充分利用重要普法节点“12·4”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普法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形成支持、维护统计工作、保障统计工作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认真做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各专业数据核查工作,积极配合上级统计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建立健全统计违法线索处置机制,按照法定程序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同时做好统计执法案卷归档和评查工作,以提升案卷质量为抓手,促进统计执法能力水平的提升。

(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统计执法队伍。适应新时代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能力。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加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不断充实加强统计执法力量。

五、加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

加大对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授权国家统计局印发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相关内容的传达学习,提升我区领导干部职工统计法治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

依法组织开展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依法管理统计资料。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积极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造假作假的法治震慑,提高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主动性。

加强对统计法治宣传的支持和力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晓度、支持度和配合度。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