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繁体版

当前位置: 首页>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组成部门信息公开>长治市潞州区统计局>公开目录>依法行政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 000014349/2023-13670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2023-03-07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统计局 主题词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主题分类 其它 发布日期 2023-03-07

长治市潞州区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2022年,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依法行政,践行依法治统,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高度重视,压实领导责任。局党组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中心工作通盘考虑,始终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法制科)具体负责,各科室相互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不断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严格履行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多次召开局党组会听取统计局法治建设汇报,及时传达学习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具体落实意见。

(二)认真贯彻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制定了《长治市潞州区统计局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为开展统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活动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培训,大力开展宣传解读,注重理论指导实践,以中层以上会议、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为契机,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法律法规,推动全体机关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并贯穿到统计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全局人员法治素养。

(三)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一是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积极推动区委、区政府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精神,区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办、国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向有关经济部门发放《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学习读本,印发了《长治市潞州区统计局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参与、统计部门具体实施的依法统计合力。二是开展统计人员普法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利用国家宪法日、中国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机,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三是推动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学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数据核查时嵌入式开展普法宣传。同时,依托业务培训会、工作部署会、入企业(户)指导服务等契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强调依法报送统计资料的义务和法律责任,教育引导调查对象自觉守法,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四)加大统计数据核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一是抓好数据核查。今年,我局针对省市下达的工业、商贸、固定资产投资等专业查询核实任务高度重视,认真核实并及时撰写核查报告,其中,工业统计自2月以来基本每月都有核查,特别是4月产值月报开始,国家统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生产月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生产月报中的部分审核核查工作。截至目前,共赴126家企业及项目单位开展数据核查,立案查处3家,共罚款5万元。二是积极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行动。一方面,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省局视频会议、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专题研究部署会议,根据我区现状及重点工作,研究制定了《长治市潞州区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专项纠治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必查”“三个一批”,以检查抽查为切入点,通过走访检查、座谈交流、查阅文件、检查台账等方式开展集中纠治工作、确保专项纠治工作扎实推进,于9月底顺利完成。另一方面。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对所有涉及针对统计系统各项指标任务的各类文件材料进行全面清理,以此次清理工作为契机,全面排查干预统计调查对象独立报送数据的不当做法,深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努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浓厚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

2022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统计执法力量还需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手段还需创新,普法形式上运用现代技术能力还不够强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弥补不足,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夯实基础、细化机制,更进一步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法治学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在基层统计工作中,切实提高依法治统水平。 

(二)多措并举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统计人员、乡镇统计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积极推动统计法纳入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并形成常态化机制。积极创新统计普法新形式,充分利用重要普法节点“12.4”法治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普法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形成支持统计、维护统计、保障统计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认真做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积极配合上级统计机构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建立健全统计违法案件线索处置机制,依照法定程序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做好统计执法案卷归档和评查工作,以提升案卷质量为抓手,促进统计执法能力水平的提升。  

(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统计执法队伍。适应新时代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加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不断充实加强统计执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