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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5-30841 | |
| 发文字号: 潞统发〔2025〕15号 | 发文时间: 2025-12-09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统计局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统计局2025年工作总结暨2026年工作计划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5-12-09 |
2025年,潞州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统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统计工作要求,强化统计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工作质效,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统计保障。2025年11月,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授予我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现将2025年工作完成情况及2026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前三季度,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457.6亿元,同比增长3.9%,列各县区第7名。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5%,列各县区第8名。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67.7亿元,同比增长3.4%,列各县区第5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70.1亿元,同比增长4.6%,列各县区第9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56亿元,同比下降3.42%,列各县区第4名。全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6982元,同比增长3.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0504元,同比增长4.7%。
1—10月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142.76亿元,同比增长2.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74.7亿元,同比下降1.2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48亿元,同比下降5.73%。
二、着力抓实重点工作,高效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规范统计调查。认真组织开展农业、工业、建筑业、贸易业、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劳动工资、能源、科技等常规统计调查。按照上级统计部门要求,积极开展住户调查、劳动力调查、人口固定样本跟踪调查等专项统计调查。稳步推进住户调查周期内样本轮换工作,从根本上保障调查数据的真实性与样本代表性。高质量编撰我区“五经普”公报,并完成后续发布工作。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前期准备及预算编制工作,为下阶段农普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做好监测分析预警。各专业股室在对企业加强业务指导的基础上,加大联网直报审核、查询力度,做到对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查询的问题,及时和企业对接,找准原因,限时修正,并按时完成各专业的月报、季报和年报表。围绕GDP核算,每季度做好各项基础指标的分析研判。围绕重点指标,做好日常运行监测。围绕经济发展中的短板,做好分析预警,提供优质的统计信息服务。截至目前,共完成分析材料70余篇,《统计快报》14期,经济运行监测8期,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数据支撑。
(三)深挖经济发展潜力。联合各镇、街道及区商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摸排跟踪辖区内未纳统企业,定期跟踪监测潜力企业成长轨迹,确保达限企业应纳尽纳、应统尽统。截至11月底,月度入库共23家,其中零售业6家、餐饮业4家、房地产5家、建筑业4家、工业2家、服务业2家。第一批年度入库68家企业,省级已审核通过,待国家审核。其中批发业14家、零售业18家、住宿业6家、餐饮业19家、服务业8家、工业3家。
(四)努力提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水平。配合国家、省统计局完成统计云联网直报平台上线运行工作,统计数据生产平稳有序过渡。聚焦党政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基层统计人员“实施主体”、统计调查对象“数据源头”三个重点,开展业务培训1500余人次。深入基层开展入企服务,重点做好新入库单位业务培训指导,入企服务300余家,持续提高统计人员履职能力。
(五)扎实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一是精心选聘“两员”。把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认真负责、熟悉村情、有调查经验的村社干部充实到“两员”队伍中。全区共选聘“两员”137名,其中调查指导员17名、调查员120名,保证了每个调查小区至少配备1名调查员,每个村(居)民委员会至少配备1名调查指导员。二是强化业务培训。选派人员参加全省人口抽样调查区域划分和抽样框整理培训班和业务培训班;组织开展调查区域划分和抽样框整理、住房单元核查和1%人口抽样调查业务培训3场,培训400余人次。三是开展调查宣传。以第十六届统计开放日活动为契机,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调查氛围。四是严守数据生命线。面对调查户作息各异的实际情况,调查员或是利用早晚、周末等调查户居家概率较高的时段灵活走访,或是采用“电话预约前置+错峰弹性入户”工作法,提前与调查对象预约登记时间,实现精准“敲门”。对于临时外出住户,则及时通过电话跟进调查,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调查指导员全程跟踪指导,及时答疑解惑,确保调查工作规范统一,源头信息清晰完整。圆满完成覆盖全区17个镇(街道、中心)、92个村(社区)、120个调查小区的4774户、14167人的入户登记工作。
三、坚持依法治统,纵深推进防治统计造假
(一)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区委、区政府和区直相关部门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10余次,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1次,进一步树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利用统计开放日、送法入企等活动,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提高统计执法队伍水平。1人通过国家统计局执法证考试,组织统计执法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线上专题培训班、行政执法大讲堂及上级统计部门业务培训班,赴长治市统计局、襄垣县统计局学习先进统计执法经验,进一步提升我区统计执法水平。
(三)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效能。加大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和执法检查力度,全年核查企业数据200余家,进行“双随机”和重点执法检查企业4家,不断强化统计执法监督警示震慑作用,有效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四)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对省委巡视我区统计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认真整改,各项整改任务已经按时完成或者已达到时序要求,对需要持续巩固和提高的整改任务,已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树牢和践行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提升统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
(五)加强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与区纪委机关联合出台《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联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线索移送、组织保障及注意事项等。区委组织部按照《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要求,在对相关干部任职考察、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时,通过函询统计部门意见,了解有关人员支持或开展统计工作情况,并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截至目前,区委组织部共向我局函询12人次。与区委巡察办研究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统计局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在信息共享、协作配合、成果运用和工作保障等方面相互贯通,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监督效能。与区审计局印发《关于建立统计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会商联络、信息通报、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协作机制,相互协商,同向发力,不断提升监督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细化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具体分工举措,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四、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坚定不移强化政治建设引领。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自觉把党的政治建设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从严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紧紧围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总体要求,坚持高标准开局、高质量落实,一体推进“学、查、改、促”,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组织读书班1期,书记讲党课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支部专题学习研讨8次,专题警示教育1次。对照2个问题清单及实施细则,班子查摆问题13个,制定措施21条,做到动态更新、实时跟进、按时销号,确保学习教育见行见效。
(三)深化“四强”党支部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好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持续推进统计业务与党建工作相融相促。2025年,我局党支部被区直工委命名为“四强”党支部。
五、精心谋划部署,扎实做好2026年重点工作
(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坚持把党的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锤炼局机关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增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实效。二是牢牢把握机关党建新动态,及时开展党建学习,提高党建工作者业务能力,强化理论联系实际基础,拓宽自身工作思路,立足统计工作职能,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统计业务的作用。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着力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继续做好统计监测预警服务。准确把握宏观经济运行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拓展统计监测广度,提高统计分析深度,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全面监测我区高质量发展进程,为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提供统计支撑。持续强化数据解读,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统计氛围。
(三)持之以恒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加强源头数据质量管理。严格落实随报随审制度,加强数据生产各环节审核把关,持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持续开展业务培训全覆盖,全面提高统计人员履职能力,推动基层统计工作实现质的提升。提高部门统计管理效能。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压紧压实部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持续督促指导相关部门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做好企业升规、项目入库指导。
(四)持续强化统计法治建设。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宣传学习,以领导干部为关键,以统计人员为重点,以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为主体,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升统计法治意识。
(五)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筹备工作。2026年,将把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普查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普查队伍,强化宣传引导,加强部门协作,保障普查工作顺利推进。通过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全面摸清我区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为我区制定科学合理的“三农”政策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