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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5-15318 | |
| 发文字号: 潞统发〔2025〕10号 | 发文时间: 2025-06-19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统计局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统计局202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5-06-19 |
2025年上半年,潞州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纵深推进防治统计造假,扎实做好统计监测和分析服务。现将我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一季度,全区GDP完成152.4亿元,同比增长3.9%,增速列各县区第8名;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65元,同比增长4.4%,列各县区第7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129元,同比增长4.7%,列各县区第11名。1月—4月,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5%,列各县区第6名;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47亿元,同比增长13.3%,增速列各县区第5名;限额以上消费零售额完成55.26亿元,同比增长4.8%,增速列各县区第12名;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87亿元,同比下降10.23%,增速列各县区第3名。
(二)着力抓好常规统计,业务工作更加有力有序。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开展农业农村、工业、贸易、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劳资、科技创新和能源等常规报表工作,圆满完成2024年统计年报,有序开展2025年统计定报等各项工作。二是扎实开展劳动力调查工作。常态化组织劳动力调查专业人员前往各调查点同调查员开展新户核户调查工作,每月坚持深入调查登记一线做好陪访工作,及时了解调查员工作情况,做好业务指导,帮助解决调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上半年,发放致调查对象一封信1920份,发放入户礼品1920份。组织调查员开展集中培训1次,开展入户陪访调查工作7次。三是积极开展住户调查工作。专业人员每月不定期上门入户、培训指导,对记账方法、注意事项、记账技巧等进行详细讲解,针对性解决各住户的记账问题。同时,根据掌握的住户基本情况和每月记账情况,核对家庭成员收入及必要支出项,核查是否存在漏记项目,及时与住户进行核实,解决疑似问题。通过严谨细致的工作,有效保障了调查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主动靠前服务,企业入库申报质量不断提高。一是与镇(街道)上下联动,深入基层摸底排查,对符合统计入库条件的企业(项目),专业人员主动靠前服务,实地跟踪指导,现场帮助规范和完善申报资料。二是加强与税务、发改、行政审批局等部门联动,认真做好数据对比筛选,确保应统尽统。上半年,新增“四上企业”7家。截至目前,我区在库“四上”企业(含个体)共1326家,其中,规上工业142家、限上批零住餐667家(个体144家)、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425家,规上服务业92家。投资项目(含房地产项目)共236个,其中5000万以上投资项目130个。
(四)三措并举,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推广应用取得新成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我局推广应用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业人员协同抓的工作格局,为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推广应用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向企业宣传电子统计台账的重要性,引导企业充分认识到建立电子统计台账不仅是统计工作的要求,更是提升企业自身管理水平、规范财务制度的重要举措,推动企业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电子统计台账建设中来。三是强化跟踪服务。局专业人员及时向企业下发《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模板》,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企业沟通,摸底了解企业统计电子台账建立情况;对于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解答和指导。同时开展入企服务工作,现场查看电子统计台账的建立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电子统计台账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截至目前,我局C类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模板安装应用率达86.4%。
(五)全力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统计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按照区委统一部署,由区委书记牵头,我局具体负责,成立了专项检查潞州区委统计工作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对照反馈意见,结合全区统计工作实际,起草了《长治市潞州区落实省委巡视统计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三个清单”。截至目前,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涉及我局1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6条,均已完成;针对统计专项检查反馈的3个方面9项问题制定了16条整改举措,已完成12条,其余均按序时进度正在推进。同时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推动统计工作提质增效的实际行动。
(六)坚持政治引领,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一是深化“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党章、党规、党纪等重要理论知识。上半年,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支部召开党员大会2次,支委会9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在局机关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二是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组织召开全区统计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区纪委二届五次全会和全省、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明确职责任务,压实廉政责任,推进履职尽责。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和遵循《准则》和《条例》要求,以身作则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做到“正人先正己”。三是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学习教育有序开展。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日常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举办专题读书班,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研讨交流4次,切实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注重分层分类学,突出抓好关键岗位干部、年轻干部的学习教育,发挥局党支部、党小组作用,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筑牢加强作风建设的思想根基。系统梳理近年来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督促检查、调查研究、信访反映等途径发现或者反馈的有关问题,将未整改到位的,及时纳入问题清单,建立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党员和年轻干部问题清单,并同步建立集中整治台账。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对标对表,以严的标准、严的要求检身正己,做严守纪律的“明白人”。
二、工作亮点
(一)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能力,高效分析预警全区经济发展情况。按照市委对我区提出的“提升潞州区首位度”“打造区域消费中心”重大要求,充分发挥统计监测预警作用,定期梳理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运行情况,及时收集主要经济指标的预测情况,加大对GDP、规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等指标数据分析研究,查找各种风险隐患,深刻剖析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把握全区经济运行趋势。上半年共编印统计分析41篇、统计快报6期、统计工作动态18篇。
(二)加强统计规范化建设,发挥统计监督作用。一是全覆盖开展规下样本企业业务培训。上半年,共组织开展4场规下样本企业培训班,累计培训150余人次,为源头数据质量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常态化开展数据核查。加强对单个调查对象数据质量管理,突出对工业、投资、商贸、服务业、建筑业、劳动工资、能源等重点指标数据监测分析和核查,每月相关专业人员分析和比对异常数据、市局反馈的查询企业等,及时指导问题企业修正数据,把牢数据质量闭环式管理,有效遏制“数字上的腐败”。上半年,共赴56家批零住餐、25家服务业、8家建筑业、23家劳动工资报表单位、19家工业企业开展数据核查。三是在全区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的行动,组织各镇、街道(中心)及相关部门对2019年以来收发文进行全面自查。四是推动区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强化宣传,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一是开展“嵌入式”普法。将统计普法工作融入业务培训、入企服务、数据核查全过程,实现普法全覆盖。二是开展“精准式”普法。推动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各镇、街道(中心)及相关部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提升依法统计意识。三是开展“警示式”普法。上半年,各镇、街道(中心)及相关经济部门共开展统计造假典型案件警示教育23场,覆盖400余人次。
三、存在差距和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统计创新实践与高质量发展要求有差距。面对经济的快速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出现,统计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统计执法能力亟需提升。我局目前仅有一名干部职工取得统计执法证,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人员比例偏低,专业素养和执法经验有待加强,应对复杂执法场景的能力尚显不足。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区统计局将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扎实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认真落实国务院、国家统计局各项要求,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牵头做好经费保障、调查员选聘、方案制定、业务培训、数据处理等全流程调查工作,助力查清全区人口数量、素质、结构等变化情况,客观反映人口发展态势和流动现状。
(二)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研判。加强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密切关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效果,强化苗头性、趋势性、倾向性问题分析,客观反映经济运行态势。
(三)做好经普后续及农普准备。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做好“五经普”数据公报的起草、发布及第五次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提前谋划农业普查,根据上级要求建立四农普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开展前期宣传。
(四)统筹推进高质量纳统工作。继续开展部门联动,强化业务指导和政策宣导,跟踪监测达限重点企业,确保应统尽统、颗粒归仓。
(五)持续推动统计法治建设。持续巩固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及统计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成效,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增强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合力,加强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加大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和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切实履行统计监督职能,持续增强统计法治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