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组成部门信息公开>长治市潞州区统计局>公开目录>计划规划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 000014349/2024-51873 | |
发文字号: 潞统发〔2024〕10号 | 发文时间: 2024-12-16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统计局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统计局2024年工作总结暨2025年工作计划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4-12-16 |
2024年,潞州区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做好经济普查和各项统计调查,不断强化统计监测分析,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2024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前三季度及1月—10月份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
前三季度全区GDP完成473.6亿元,同比增长3.1%,列各县区第3名。其中第一产业完成2.3亿元,同比增长0.2%;第二产业完成170.9亿元,同比增长2.1%;第三产业完成300.4亿元,同比增长3.6%。全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5778元,同比增长3.7%,列各县区第5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9584元,同比增长5%,列各县区第11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实现318.1亿元,同比增长2.6%,列各县区第8名。
1—10月限额以上消费零售额138.5亿元,同比下降0.3%;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76.9亿元,同比增长9.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0.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18亿元,同比下降5.5%。
(二)聚焦党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高度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一是坚持不懈抓好理论学习。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截至目前,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3次,支部召开党员大会4次、支委会12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1次,组织全体党员开展集中学习1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在局机关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二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按照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制定了党纪学习教育计划,综合运用个人自学、支部集中学习、党课辅导、警示教育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全面系统、联系实际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让全体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三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召开全区统计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制定《领导班子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在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以节前谈话提醒、警示教育等方式,为全体干部念“紧箍咒”,打好“预防针”,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偏纠错,切实做到“宣传在日常,影响在经常”。四是聚焦意识形态,把握发展方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严格数据信息发布审核程序,落实“三审制”。积极做好潞州区人民政府网“统计局”版块的管理和维护,高质量发布解读统计调查数据,主动引领意识形态方向。截至目前,共发布工作信息54篇,统计信息11篇。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全省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培训,深入学习统计云系统部署、业务流程、企业系统等内容,奠定坚实业务保障。加强账号管理,确保统计网络顺畅、安全。
(三)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监测分析准度
一是严格报表上报审核。今年各股室在对企业加强业务指导的基础上,加大催报、审核、查询力度,做到即报即审,对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查询的问题,及时和企业对接,找准原因,限时修正。对报表数据认真分析、比对,确保各项指标的匹配性、协调性,及时完成了各专业的月报、季报、年报表。二是提升统计分析质量。月度分析突出深度、季度分析强化对比度、年度行业分析拓宽维度,全年共撰写经济分析报告90余篇,整理印发统计快报14期,经济运行监测9期,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分析依据和数据支撑。三是抓好抓实“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项目入库工作,增加“四上”企业体量,壮大经济总量。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严格把关。截至目前,申报新入库项目130个,月度入库企业共52家,其中,批零住餐16家、建筑业23家,房地产7家,工业2家;年度入库企业19家,其中批零住餐17家,服务业2家,第二批年度入库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聚焦普查调查,提升统计调查广度
一是开展潞州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济普查是2024年的头等大事、重中之重。我局扎实开展普查登记工作,做好普查数据审核,组织开展事中质量检查和事后质量抽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合计登记上报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38490家,有效单位31862家,上报个体经营户4448户。二是开展投入产出调查。严格执行“调查单位自审、专业人员初审、人工+系统联审”三步联审方式,强化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核实纠正,圆满完成此次五经普投入产出72家调查单位的数据审核验收工作,占到全市的一半。三是开展人口跟访调查。本次人口跟访调查共抽中住户110户、311人,从调查情况来看,311人中完成有效样本285人,追踪有效率91.9%。流转样本39人,追踪有效率57.1%。四是开展劳动力调查。我区劳动力调查点20个,2024年共调查总户数3520户,总人数10494人。五是开展住户调查工作。我局负责6个社区(村)共60户记账户,其中电子记账户58户,纸质记账户2户。
(五)聚焦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统力度
一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新修订的《统计法》作为做好统计工作的根本遵循,利用党组会、中层以上会议、主题党日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持续深入学习,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进一步坚定统计干部政治站位,全年开展集中学习8次,参学人数达200余人次。同时,积极推动本地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修订的《统计法》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本年度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均已开展相关内容学习。二是加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诚信统计”进企业活动,向企业宣传《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与1000余家报表企业签订了《统计从业人员诚信统计承诺书》《调查单位统计信用承诺书》,进一步推进诚信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三是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将“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活动作为展示统计形象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各种统计调查和大型普查工作,全面宣传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牢牢守住统计法治宣传阵地。四是围绕贸易、工业、能源及服务业等专业,赴180余家企业开展统计数据核查,进一步夯实统计数据质量。同时加大统计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参与培训1000余人次。通过分不同专业、分人员类型开展统计培训教育,切实提升统计法治意识和统计业务能力,为保障我区统计数据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区委、区政府和省、市统计局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统计工作涉及指标多、部门多,工作中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协作配合上还没有完全达到闭环的效果,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联动贯通还没有探索出成熟有效的路径模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监督检查尚未形成合力,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二是统计法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还存在不足。统计宣传渠道和覆盖面有限,小微型企业和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个人思想上还不能真正地重视统计工作,依法治统尚未深入人心。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发展、化解统计矛盾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统计分析水平仍需提高。统计分析服务决策的前瞻性不足、研判精度不够,深度挖掘数据背后隐藏的经济现象、运用数据分析经济发展更深层次的问题方面还有欠缺,距离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针对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实际中全力加以解决。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根基。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调查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习近平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持续巩固和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引导党员干部把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深刻领悟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和实际行动。坚持运用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学习手段,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落实落地。
(二)强化统计调查,稳步推进各项统计业务。全力以赴完成联网直报、劳动力调查、住户调查、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和四上企业入库等工作。做好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第四次农业普查筹备工作、继续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普查总结工作。
(三)强化统计监督,持续推进统计高质量发展。一是推动纪检、巡察、审计等依照职责发挥监督作用,构建高效协同的“大监督”格局。二是充分运用整改成果。以省委巡视统计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充分运用整改成果,强化统计监督,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三是强化数据分析,充分利用统计联网直报监测平台和统计数据质量监督平台,扎实做好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主要指标跟踪、深度分析、监测预警。做好GDP核算、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等基础指标统计工作,及时反映全区综合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四)强化依法治统,增强防惩统计造假的能力。一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推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统计法》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配套文件在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的学习贯彻落实。二是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三是持续加强统计执法检查。认真落实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