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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78800 | |
发文字号: 潞统发[2022]31号 | 发文时间: 2022-12-05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统计局 | 主题词: |
标题: 潞州区统计局2022年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计划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2-12-05 |
2022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统领,按照省、市统计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围绕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三大”职能,抓基础、重法治、强服务,不断提升统计服务质量和水平,较好地完成了本年的统计工作任务,为推动我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统计保障。
2022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一)三季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468亿元,同比增长5.3%,增速列各县区第9名;其中第一产业完成2.3亿元,同比增长4.1%;第二产业完成189.9亿元,同比增长7.6%;第三产业完成275.9亿元,同比增长4.3%。全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3143元,全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431元,均增长6%,分别列各县区第8名、12名。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91.7亿元,同比增长0.6%,列各县区第9名。
(二)10月份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1-10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61.6亿元,同比增长14.2%;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49.9亿元,同比增长4%。其中房地产投资额累计达68.2亿元,同比增长29.9%;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126.9亿元,同比增长6.2%,其中10月当月完成限上零售额13.5亿元,同比增长6.3%,呈现出稳步上升的态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5亿元,同比增长19%。
二、聚焦统计调查,全面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一)高质量完成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了国民经济核算、基本单位、农林牧渔业、工业、能源、建筑业、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服务业、人口和劳动工资、科技等常规统计调查任务,切实用数据反映发展、评价发展、宣传发展。
(二)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日常维护更新。围绕统全统准统实要求,以名录库管理平台为依托,采取上下联动、专业协作的模式,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动态管理维护。协调联系编办、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民政局,对新增、变更和注销单位的基础资料进行认真收集、整理、审核和上报,出现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有力确保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截至目前,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法人单位共29125个,产业活动单位5015个。
(三)聚焦入库入统,培育经济新动能。针对全区重点工作任务,重心前移,做到提前介入。对税务部门提供的拟达限企业,安排各专业科室逐户开展核查,具备条件的应统尽统。对达规未入库企业,发挥靠前指导的作用,进行“一对一”统计服务指导。协助企业做好入库材料准备,提高入库审核成功率,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颗粒归仓“达规即入统”。截至目前,第一批年度申报72家。其中,工业9家、批零住餐45家、服务业14家、房地产1家、建筑业3家。今年月度申报35家。其中,工业6家、批零住餐13家、服务业1家、房地产4家、建筑业11家。
(四)扎实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今年,恰逢五年一次的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在认真做好经费申请、人员抽调、调查员培训、宣传动员工作的基础上,顺利完成了6个调查小区60户的摸底上传工作,正在进行抽中60户的核实开户工作,在后续的记账培训、试记账工作完成后,于12月份全面完成并进行正式记账工作。
(五)稳步做好人口变动调查工作。紧跟国家、省、市脚步,贯彻落实人口变动调查制度,积极对工作进行部署。我区自11月1日以来,正式开展人口与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其中涉及16个镇(街道)、81个社区(村、居委会),共109个抽样点。目前已完成住房单元核实、入户调查、数据核实工作。村社区基本情况表录入工作稳步推进中。
(六)强化统计队伍素质提升。一是招聘50余名大学生见习岗位,充实镇、街道和各经济部门统计人员力量,对派驻到镇、街道(中心)及相关经济部门的见习岗位人员每月召开工作交流会,汇报当月工作,并根据工作情况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推动我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档升级。二是通过集中学习+座谈交流、线上指导+线下培训等形式,不定期对基层统计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开展统计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截至目前,共开展业务培训10次,培训1500余人次。三是加强对各镇、街道(中心)和部门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增强履职能力,提高统计整体效能,解决出现统计指标不理解、统计口径不一致的情况。截至目前,共组织各镇、街道(中心)和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业务培训7次,累计培训200余人次。
三、强化监测预警,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一)加强预警,确保经济运行合理区间。一是事前预测做到准确性。增加统计预测数据调度频次,加大对经济运行态势的跟踪监测力度。紧盯关键时点,从主动作为提高统计服务水平的角度出发,聚焦月度、季度关键时点,加强对经济运行的预测和预判。二是事中分析做到穿透性。做好关网数分析。在月度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关网当天,综合科牵头各专业科及时开展关网数据分析研究,提高分析研究的实效性,尽快形成材料,第一时间报送区政府领导。做好上报数分析。在数据上报国家统计局后,各专业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开展进一步分析,强化专业数据内部分析、时间序列分析、跨专业指标关联分析,形成结论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目前,共向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经济分析102篇。三是事后解读做到有效性。我们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工作重心,积极开展统计分析信息撰写工作,注重“数字产品”的转化工作,做到用数据说话,为经济决策服务。目前,编发《统计快报》14期、《经济运行监测》8期、《长治市潞州区2021年统计年鉴》正在印刷,《长治市潞州区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汇编》正在进行最后校对。
(二)服务我区高质量发展。我局积极发挥统计工作主动性,按月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的收集、整理、监测和上报工作,及时发现和分析经济运行中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在与相关部门沟通达成共识基础上,形成监测报告呈报区主要领导。在关键时间节点加强测算分析,对重大问题及时提出了预警。
四、深化依法治统,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一)主动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汇报统计工作、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区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办、国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印发了《长治市潞州区统计局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参与、统计部门具体实施的依法统计合力。
(二)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社会宣传力度。利用统计开放日、业务培训会以及开展数据核查等机会,面对面向企事业,各镇、街道(中心)统计人员讲解统计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切实增强统计人员自觉履行统计职责、义务的意识。同时,在办公二区集中开展了1次宣传活动,累计发放统计宣传手册200余册。
(三)持续加大统计数据核查,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今年,我局针对省市下达的工业、商贸、固定资产投资等专业查询核实任务高度重视,认真核实并及时撰写核查报告,其中,工业统计自2月以来基本每月都有核查,特别是4月产值月报开始,国家统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生产月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生产月报中的部分审核核查工作。截至目前,共赴126家企业及项目单位开展数据核查,立案查处3家,共罚款5万元。
(四)积极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行动。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省局视频会议、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专题研究部署会议,根据我区现状及重点工作,研究制定了《长治市潞州区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专项纠治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必查”“三个一批”,以检查抽查为切入点,通过走访检查、座谈交流、查阅文件、检查台账等方式开展集中纠治工作、确保专项纠治工作扎实推进,于9月底顺利完成。二是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对所有涉及针对统计系统各项指标任务的各类文件材料进行全面清理,以此次清理工作为契机,全面排查干预统计调查对象独立报送数据的不当做法,深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努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浓厚氛围。
五、坚定不移狠抓党建工作
(一)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市、区党代会精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第一议题”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截至目前共开展党员大会5次、支委会13次、党小组会12余次、党课1次,主题党日12次。
(二)着力加强支部组织建设。严格按照程序圆满完成支部换届工作,党组、支委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使局党建工作更上新台阶。
(三)积极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对照清廉机关建设的标准要求,研究制定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清廉机关建设任务清单、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局党组书记带头为全局党员干部讲授专题廉政党课,着力“以教促廉、以廉促统”。利用楼梯墙壁设置宣传展板,宣传清廉机关建设等内容;利用走廊墙壁打造廉洁文化墙,张贴20余张“清廉标语”,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大排查”,全面梳理出14个科室9个廉政风险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实现常态化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以系统行风建设促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做到谈心谈话全覆盖,局主要负责人、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分批分层谈话达25余人次。
六、存在的问题
总体上看,统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新时期新阶段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统计分析针对性、精细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方式方法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经济发展。基层基础统计工作还需进一步夯实,统计服务的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拓展,依法治统、质量立统、法治宣传仍需深化。
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继续以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宗旨,强基础、增能力、再创新,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从薄弱点发力,夯基固实,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强化分析研判,高效发挥统计“分析仪”的作用,依法统计、应统尽统,全力保障我区经济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一、压实党建责任,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统计中心工作,协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建立完善党建工作有关制度,有序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学习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挥好局党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水平,为推进统计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坚实政治保证。
二、做好经济运行数据监测、进度经济分析和专题分析工作。
按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以精准监测、精准调度、精准运行、精准统计为目标,坚持做好统计数据月度监测工作,做优统计监测手册产品,丰富统计监测报表,强化统计监测手段,全力配合区委、区政府做好全区经济运行调度工作。继续加强与政府办公室和组织部考核办的协作,不断推进高质量综合绩效考核指标的精准监测,最大程度地提高统计监测的实用效果。在数据监测的前提下,提早做好经济指标与考核指标的预判、预测、预警工作,为区委、区政府指导经济工作提供坚实统计数据保障。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展有深度、有高度的统计分析研判,强化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分析,坚持深度分析和“短平快”分析齐头并进,集全局各专业数据分析之力,集综合统计之力,努力打造统计分析精品。
三、启动并开展潞州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即将于2023年正式开展,这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首次开展的大型普查,意义重大,我局将严格按照普查方案的要求,成立普查领导机构,制定普查预算,做好两员选聘、培训普查方案和PDA操作方法及正式入户普查工作,普查宣传,筹备普查必需的物资等工作。现国务院已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通知,我局将适时提请区委、区政府启动并开展潞州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四、加强服务指导确保应统尽统。主动对接相关责任部门,定期利用税务、住建、行政审批等部门行政记录,梳理疑似达规企业名单反馈给责任部门;掌握年度拟入库企业情况,发放《一套表入库申报指南》,提前指导责任部门和企业做好资料准备工作。对重点企业开辟绿色通道,进行“一对一”入库服务指导,保证达规达限企业,应入尽入。
五、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深刻领会精神要义,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力度,切实提升基层统计数据质量力度,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加大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彰显统计法治监督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