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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236931-5/2021-0819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1-01-04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统计局 | 主题词: |
标题: 潞州区统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1-03-15 |
作为统计部门,区统计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用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的实际行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把法治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把统计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纳入法治轨道,推进依法立统、依法治统、依法兴统,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二、任务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工作部署。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讲话精神,进一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照法治责任清单,将法治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列入各级各部门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且作为上至党组会议下至工作例会的重要议题,安排部署、反复强调,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严格执行《文件印制及收发文制度》,规范填写签发卡,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发文件,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起草印发《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指引》《统计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潞州区统计抽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指引》的通知、《调整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法治建设文件7份。把法治建设作为当前一项全局性中心工作来抓,明确责任目标,完善体制机制,健全考核激励,加强监督制约,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
(二)做好“七五”普法,弘扬法治精神。
按照《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结合会议、检查、培训等,逢会必提、逢活动必强调,向统计人员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全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达标验收,对基层普法进行督查,倒逼基层查漏补缺、夯实基础,保证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及时。
制定年度法治要点及普法计划,专门组织或与会议、活动结合开展法律法规培训,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参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党纪国法以及统计法规的培训、测试,营造学法、尊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推动依法规范行为、化解矛盾、促进发展成为统计工作新常态。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及我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统计普法工作。
请示区委区政府,承办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统计法治专题学习会议;将统计法律法规列为区委党校、区行政学校的必修课。同时,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方式,抓好全局干部职工的普法教育;编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律法规》手册、《统计法律法规选编》读本等,以统计检查、数据核查、执法检查、调查普查为契机,对被统计调查单位及基层统计人员加强法治宣传,有效防范漏报、瞒报、虚报及报表不及时、台账不规范等问题,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在巩固“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及“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实施日等普法的基础上,送法律法规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结合重大案例警示教育,增强群众法治观念,筑牢统计法治底线。同时,与区级媒体合作,在报纸、电视、政府信息网及微信工作群开设专版专栏、举办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扩大法治覆盖面、增强法治渗透力。
在局中心组学习会、工作例会及业务培训中,多次宣讲国家统计局关于《山西省朔州市应县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并将该典型案例编入普法资料广泛宣传,充分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作用。
(三)加强法治培训,规范执法检查。
不断完善统计执法基础工作,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依靠法治手段推进统计改革,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强化执法专业培训、在岗培训,组织统计人员尤其是数据核查骨干人员、统计执法人员,以参加培训交流、陪同上级检查等方式,开展法治学习实践活动。9月29日上午,李瑞副局长、洪江萍总统计师带领法治工作人员、持证执法人员,赴市统计局四楼会议室,参加全市统计法治业务培训,聆听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领导任君同志,关于法规要点、执法技巧及文书规范化的专业讲解。
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特别是企业单位进行数据核查、执法检查,多措并举收集违法线索,及时发现问题向领导汇报。召集党组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对行政执法决策领导、审核把关。按照会议决定,法制科、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专业科室支持配合案件查处工作,确保从检查、立案、处理、结案全过程依法行政,有力打击数据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三、存在问题
(一)法治队伍尚显薄弱。
近年来,法治建设突飞猛进,而我局法治队伍人员较少、年龄偏大,编制有公务员、事业等,导致身份差别待遇,且多年未招聘、调入新人,补充新鲜“血液”,部分法治人员的专业素养、法律知识储备也有待加强。
目前,全局只有2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执法证》,不利于“双随机”执法检查选派执法人员。
(二)法治工作的深度广度有待拓展。
一些同志对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完全入脑入心,缺乏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甚至简单理解为法治建设是法制科的事,导致有时法治建设工作滞后或打折扣。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合长治市潞州区关于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对山西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推进普法、规范执法,为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不断强化执法培训。通过观看网络课件、举办执法培训班、开展案例评审、进行法治研讨等形式,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执法实践培训,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三是全面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指引》、《统计执法“三项制度”》等,及时发现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精准施策、扎实整改,将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
四是加强统计造假预防和打击。推进统计法规宣传和业务指导,预防漏报、瞒报、虚报和报表不及时、台账不完整。加强统计执法检查,结合监管工作平台联网跨部门执法,严厉查处和打击统计违法行为,构建良好的统计法治生态。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