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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5-0932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5-04-14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商务局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商务局2025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公示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5-04-14 |
为规范商贸行业监督检查行为,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2025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检查主体
长治市潞州区商务局
二、检查对象
辖区内商贸流通领域商超、住宿、餐饮、等行业相关重点企业。
三、检查内容
1.对外商投资企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报告的检查;
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投资者及其实际控制人信息、企业经营和资产负债等信息检查;
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获得相关行业许可信息情况。
2.对新车销售企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基本信息的检查;
建立销售汽车、用户等信息档案,准确、及时地反映本区域销售动态、用户要求和其他相关信息的检查;
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的检查;
在经营场所明示所出售的汽车产品质量保证、保修服务及消费者需知悉的其他售后服务政策的检查。
3.开展对单用途预付卡备案发卡企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情况;
安全生产情况;
根据参与检查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企业的检查事项。
4.行业安全生产督导
检查企业法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核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式
1.实地检查:对商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查看,查验相关证照、台账及设施设备。
2.书面检查:要求企业提供经营备案许可文件、商品质检报告等资料进行审核。
3.网络检查:通过商贸行业监管平台,监测企业线上经营数据及备案信息。
五、检查时间
2025年分常规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1.常规安全检查1月—12月:对商贸流通领域大型商超、餐饮住宿等行业相关重点企业开展常规安全检查。
2.“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2025年6月—2025年11月:开展对单用途预付卡备案发卡企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2025年6月—2025年11月:开展对外商投资企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2025年6月—2025年11月:开展对新车销售企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六、检查依据
1.《山西省商贸行业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
七、其他事项
1.本局将严格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发现问题后依法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不越权实施行政处罚。
2.检查结果将通过潞州区政府网站“依法行政”专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如对检查计划有疑问,请联系潞州区商务局安全科,电话:0355-2188948
长治市潞州区商务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