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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3012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3-05-31 |
发文机关: 区商务局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商务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3-05-31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相关会议精神,我局根据区扫黑办要求,为持续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学习、全面依法履职尽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贯彻实施,扎实推进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开展,为我局商贸流通领域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目标
加强行业监管,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商贸流通领域涉反有组织犯罪法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促使商贸流通领域反有组织犯罪法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行业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规范化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商贸流通领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组织领导
组 长: 党组书记 赵建宏
常务副组长: 局 长 姚 瑜
副 组 长: 樊义忠 任 飞 梁清平 冯双田 郭晓玮
成 员: 杨小刚 路亚飞 成 丽 朱旭强 郭晓玲
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企业安全科,负责开展落实各项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学习培训。全局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充分利用党组会、每周政治学习例会等形式,组织传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结合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实际,进行全面系统学习,强化集中学习,鼓励自主学习,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切实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宣传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推动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的重要抓手,作为提升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的关键举措。
(二)注重宣传实效。各科室要加强统筹部署、积极落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宣传启动仪式、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针对商务流通领域,加强情况信息预警,密切留意企业动态,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我局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局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商务局强调,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学习宣传与实地宣传活动全面展开。
(三)严格遵照执行。我局将宣传贯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制定工作方案,任务分解到人、责任分配到人、实行台账管理和信息报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紧密结合,确保贯彻落实到位,有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在商贸流通领域有效覆盖。
长治市潞州区商务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