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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9484 | |
| 发文字号: 潞州环发〔2024〕4号 | 发文时间: 2024-01-31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潞州分局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潞州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 2024-01-31 |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型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各科、室、站、队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科学谋划制定了《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潞州分局2023年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明确任务,细化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三是召开法治建设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重要讲话精神共9次,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在多思多想、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生态环境工作中。
(二)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一是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备案等方面制度机制,细化工作流程,严格审查程序,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效。二是对区政府(政府办)2020年6月-2023年3月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生态环境方面文件进行了清理审查。经梳理,未发现需要清理的文件。三是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通过合法性审查。以局法制机构人员为审查机构主体,邀请专家和律师参与,确保依法审查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持续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
1.齐抓共管,持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紧抓重点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防治,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整治。部门联动、齐抓共管,集中开展了“百日攻坚”执法检查行动,深入开展了扬尘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控。
2.多措并举,大力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工业企业排污管控,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饮用水源保护,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落实两个人工湿地的运行维护,确保国省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流域水体水质良好。
3.多策并用,有效防控土壤固废污染。积极推进关闭搬迁企业和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全面排查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管理危险废物;加强医疗废物监管;强化工业固废监管,依法严厉查处随意倾倒、堆放、丢弃工业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
(四)持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执法大练兵为统领,以案件查处为抓手,积极开展百日攻坚、臭氧攻坚、排污许可和“三同时”管理制度监督执法等多个专项执法行动。二是严格规范环境执法检查。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方式,依法公开公正加强辖区企业的监管,督促指导企业自觉守法、依法排污。截至目前,执法一大队二大队共随机抽查一般企业132家次、重点企业27家次,执法检查企业828家次。三是快速处理群众反映问题,依法严处环境问题。截至目前,共受理12369举报平台共53件,已全部办结。依法对36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了处罚,处罚金额283.18377万元。四是强化核技术辐射环境安全监管。以持续提升全区辐射环境安全为目标,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五)依法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加大生态保护监管力度,依法防范与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危险废物执法检查、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管理检查、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涉VOCs单位排查、涉煤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等多项执法检查,聚焦重点、精准发力,持续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
(六)扎实开展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
根据《长治市潞州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涉及我区共11个方面17个问题,截至目前,已到整改期限的11项任务已完成销号验收,其余任务正在按照时限要求积极推进中。妥善处理各类行政争议。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注重做好案件善后工作,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七)强化生态环境法治学习宣传
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多次参加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对具体的行政执法案件制作流程和各类文书进行规范,并强调案件办理过程的重要时间节点,对案件文书制作进行了统一规范,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案件办理质量。二是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以“六·五”环境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宣教主题,广泛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展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突出成就、讲述全社会参与美丽中国建设生动故事为重要内容,弘扬生态文化、培育生态道德,促进我区广大人民群众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积极投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领导始终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首要任务。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市局党组总体工作部署和对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要求,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生态环境系统各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局党组会议或者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
(二)严格依法履职尽责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对生态环境系统依法治污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每季度召开局务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事项。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计划
我局2023年法治建设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领导干部法学理论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专门法学习和基础法学习结合不够深入。二是对标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要求,法治思维能力和水平仍需继续提升。三是学法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学用结合方面还做得不够,宣传力度薄弱。
2024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聚焦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局党组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在宣传阐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同时,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阐释。始终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坚定不移推进依法治污
继续严厉打击企业违法违规排污等突出问题,同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入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重点行业、环境敏感区域、重点区域开展彻底清查,扎实整改,不留隐患。
(三)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力度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大局结合我区生态环境工作重点和实际宣传工作的需要,积极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系列环保宣传活动,同时积极配合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宣传活动,认真践行五进行动,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12345,受理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通过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线索,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合法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