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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1236931-5/2021-05084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1-02-01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潞州分局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 2021-02-01 |
根据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长气应急办函[2021]2号)要求,自2021年2月1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
全区工业企业按照《长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0-2021年秋冬季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调整方案的通知》(长工信运行节能[2020]367号)要求,严格执行错峰生产。
长治市潞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借章)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