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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7478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2-11-08 |
发文机关: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潞州分局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管控做好不利气象条件应对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 2022-11-08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气防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管控做好不利气象条件应对的通知》,自2022年11月8日起,我区将出现一次中重度污染天气过程。为积极有效应对,进一步降低区域污染排放,有效减轻污染程度,确保我区秋冬季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在做好前期管控措施落实的基础上,从2022年11月8日24时至11月10日24时,全区钢铁、焦化等企业执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全区钢铁企业烧结工序停产;承担供热任务的钢铁企业按照维持供热所需的最低负荷运行,运行负荷要环比2022年11月7日进一步降低。
二、全区焦化企业出焦时间调整至每日上午11时至下午3时,其余时间段尽量避免装煤出焦;同时,在确保生产安全的前提下,焦化企业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降低污染排放。
三、涉气企业对于非必要生产、可间断停产的工序协商停产,进一步降低污染排放;对于在本次重污染天气过程中主动或协商后停产的工业企业,在今后错峰生产、绩效分级等政策上予以优待。
四、自2022年11月11日0时起,全区工业企业按照11月6日印发的《关于做好近期不利气象条件应对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减排措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