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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1236931-5/2019-20742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19-08-22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水利局 | 主题词: 机构信息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水利局机构信息 | |
| 主题分类: 区政府工作部门 | 发布日期: 2019-08-22 |
机构名称:长治市潞州区水利局
办公电话:0355--2207804
邮政编码:046000
办公地址:长治市潞州区英雄北路212号
电子邮箱:czslzqslj@163.com
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中长期规划、区确定的重要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区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全区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安排意见,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审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全区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全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制度,组织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节约用水相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区水资源监测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组织指导河湖长制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区河流的治理和保护。指导全区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全区河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
(八)指导监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小水网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组织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九)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区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全区开发建设项目及时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区级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工作,做好开发建设项目自验工作的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工作。指导全区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
(十一)指导全区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解决区域内水事纠纷,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监督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全区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依法负责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河道、灌区灌站及农村供水的安全监管。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负责全区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信息化管理,组织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查并监督实施,办理有关水利涉外事务。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