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组成部门信息公开>长治市潞州区水利局>公开目录>依法行政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247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4-12-09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水利局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水利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4-12-09 |
2024年潞州区水利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大力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依法治水及建设和谐水利的总体要求,早计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了依法治水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现将区水利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年法治建设总体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构。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潞州区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年来,领导小组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水利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出台了长治市潞州区水利局《关于深入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水利部有关知识竞赛活动和全区安全知识考试答题等。
(二)完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水利法治建设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形成的工作总结、信息及时上报各有关部门。同时,制定学习制度及计划,打造“规范行政权力依法为载体,自觉接受上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努力打造公正执法、公开执法、阳光执法的良好执法环境”。建立健全问责制度,全面推行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监督、失职必问责、违法必追究。
(三)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一是利用周一集中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等。同时,结合水利工作实际,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二是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召开以来,系统学习了全会精神,特别是关于依法治国方面,我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讨,切实提高执法能力。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法规和依法办事能力,全面推进全区水利法治建设。三是在执法过程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普及依法治水知识,强化依法治水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依托“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年共制作宣传展板2块、设立宣传咨询台4次、发放涉水方面宣传资料2500余份。通过宣讲,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也为我们开展执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同时,通过邀请法律顾问授课,组织全局开展普法教育,增强了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形成了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把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水政执法队伍。通过各类培训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的政治品质、道德修养、执法能力和水平。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六)依法依规做好本职工作。结合水利工作实际,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在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农村饮水安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切实做好水利各项工作,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特别是在水资源管理工作中,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取水许可和取水管理,严格水资源论证,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严厉查处违法取水行为,关闭水源井1眼,查处水事违法行为6起。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区委、区政府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学法和用法方面还有待加强和改进;二是偏重于与水利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而忽视了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普及;三是群众对涉水方面的法律知识和意识还不高,水行政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不够广,宣传力度不够,尚未在全区形成人人遵守水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四是执法水平还有待提高。执法队伍人员和设备配备不足,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执法开展难度大,涉及水行政执法面广,不能更深入地开展执法检查;六是缺乏执法监督手段(技术手段),在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人员少,监督手段过于单一,技术监督手段相对缺乏。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5年,区水利局将继续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好水利法治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政治站位,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局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政务公开,全力推进潞州区水利高质量发展。
(二)深化法治建设,持续加强水利行业执法监管。以“法治政府”为主线,聚焦水利重点工作,全面推行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等工作,把不断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作为推进和深化水利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持续强化依法治水管水工作,推动水利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水行政执法工作成效。优化水利系统干部职工人员配置,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涉水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健全行政执法机制,推动执法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四)创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全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加强和新媒体、线上指导和线下执法,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力量,扩大宣传影响力,同时借助现有水利工程,让水利普法工作接地气和贴民心,提升水利普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