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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2230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2-04-12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水利局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水利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2-04-12 |
2021年,潞州区水利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大力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依法治水和建设和谐水利的总体要求,早计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了依法治水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现将区水利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1年法治建设推进情况
(一)建立工作机构。按照《长治市潞州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2021年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工作通知》的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相关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潞州区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2021年以来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水利法治建设工作。同时,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出台了长治市潞州区水利局《关于深入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全区安全知识考试答题等活动,受到上级好评。
(二)健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水利法治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的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和任务落实到人。要求各科室开展的工作及时总结、提炼,形成的工作总结、小结、信息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各有关部门。同时,建立健全了法律法规学习制度,以“规范行政权力依法为载体,自觉接受上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努力打造公正执法、公开执法、阳光执法的良好执法环境。建立健全问责制度,全面推行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监督、失职必问责、违法必追究。
(三)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一是利用周一、周五学习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主要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同时,结合水利工作实际,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二是十九大胜利召开以来,系统学习了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依法治国的方面,我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努力提高执法能力。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规和依法办事能力。着力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全面推进水利法治建设。三是在执法过程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普及依法治水知识,强化依法治水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积极开展水法规宣传。主要是结合“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组织水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企业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纪念和宣传水法规活动,专门制作宣传展板2块、设立宣传咨询台5次、发放涉水方面宣传资料6000多份。在宣传现场,宣传人员积极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讲解涉水法规、涉水常识,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水法律意识,同时也为我们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普法教育,全局职工增强了法律意识,增强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形成了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促进了我局的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了水利事业的全面发展。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把提高队伍素质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水政执法队伍。以忠于党、忠于法律、忠于人民为取向,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的政治品质、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以加强和充实执法人员为途径,打牢水行政执法基础。以通晓法律知识、掌握法定程序、严格依法管理为根本,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带头维护法律尊严、带头学法用法、带头依法办事,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现象。我局水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树立广大执法人员敬畏法律,公平执法用权的思想,杜绝知法犯法、徇私枉法现象。
(六)着力做好水利职能工作。2021年,区水利局广大干部职工,无论是在水利工程建设,还是在防汛抗旱、农村饮水安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职能工作中,都能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切实做好水利各项工作,真正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特别是在水资源管理工作中,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取水许可和取水管理,严格水资源论证,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严厉查处违法取水行为。关闭水源井5眼,注销《取水许可证》5本 。
二、存在的问题
2021年以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各方面原因,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学法和用法方面还有待加强和改进,理论与实践要结合好;二是偏重于与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普及,还要加强其它与工作业务无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普及;三是老百姓对涉及水方面的法律意识和认知比较差。对水行政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不够广,经常性宣传不够,有的乡镇基层领导和少数群众对贯彻实施水法律法规的重要性认识不深、理解不透,有的甚至认为贯彻实施水法律法规是水利部门自己的事,因而在全区尚未形成人人遵守水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执行水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相对滞后;四是执法水平还有待提高。执法队伍人员和设备配备不足,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执法开展难度大,涉及水行政执法面广,不能更深入的开展执法监察;六是缺乏执法监督手段(技术手段),在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人员少,监督手段过于单一,技术监督手段相对缺乏。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2022年的工作中,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坚持依法行政,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依法治水观念,提高队伍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工作效率,树立水利工作新形象。
(一)进一步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长期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普及法律知识,加强全民法治意识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要加强教育,做到让全局干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以法律为准绳指导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坚持全局“一盘棋”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和充实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力量,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三)进一步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投入力度。要加大普法队伍建设,完善普法和综治工作所需设备和器材,保证普法经费。
(四)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要按照上级和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加大检查监督力度,要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跟踪工作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要严格考核,促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良性开展。
长治市潞州区水利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