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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28571 | |
发文字号: 长潞州水发〔2023〕36号 | 发文时间: 2023-05-22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水利局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水利局关于成立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组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3-05-22 |
局属各股室(中心):
根据潞州纪办〔2023〕9号文件精神,经5月19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党组书记、局长杨明
副组长:副 局 长:曹岩
副 局 长:王海琴
党组成员:赵军
党组成员:马志
党组成员:刘国仪
党组成员:燕妮
成 员:郭军军、张雄芳、邢建全、刘军、王琦、陈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职责分工:
曹岩副局长负责中央移民直补资金发放和移民村项目建设及工程监管;
王海琴副局长负责农村取水口专项整治和为民办事窗口服务工作;
党组成员赵军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党组成员马志负责专项整治工作中着力纠治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淡薄、推诿扯皮、松劲歇脚、吃拿卡要等问题;
党组成员刘国仪负责供水区域乡村振兴饮水安全保障工作;
党组成员燕妮负责供水区域乡村振兴饮水安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