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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28568 | |
发文字号: 长潞州水发〔2023〕32号 | 发文时间: 2023-05-04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水利局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水利局水利行业2023年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工作计划 |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3-05-04 |
根据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组办公室要求,结合《长治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工作方案》精神和我区水利行业实际,制定水利行业2023年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化“五有套餐”配套行动,深刻把握“三无”“三可”要求,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 更高水平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更多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任务及目标
1、优化水利工程招投标手续
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将可能存在的水利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中以“监理单位已确定”等为条件的情形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专项整治范围。通过政策文件清理、随机抽查、重点核查等方式,加大清理整治力度。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制度化建设。
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清理以“监理单位已确定”为条件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限制,进一步降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准入门槛,加快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运。
要求:5月份制定完成《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6-9月份开展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10-11月进行总结和建章立制。
责任领导:赵军(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责任股室:规划计划建设股
2、探索生态环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本事项为贯彻落实省级有关任务的具体举措,统筹考虑一体推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有关任务的原则,从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和水土保持监管3项水利行业生态环境领域监管事项中,确定水土保持监管事项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
目标:通过水土保持监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探索水土保持监管的有效途径,有效增强水土保持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在水利行业生态环境全领域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供经验。
要求:7月底前编制《监管对象信用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8-9月份开展监管对象信用等级评价,10-11月按照监管对象信用等级评价成果试行水土保持信用分级分类监管,12月进行总结和建章立制。
责任领导:燕妮(党组成员)
责任股室:监督股
3、在部分重点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
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制定监管对象信用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落实事前信用承诺与诚信教育,推动实现事中信用分级监管与分类风险评价,完善事后信用联合惩戒模式,推进整改提高与信用修复挂钩。优化企业信用量化分级分类监管体 系,提高监管效能。开展常态化年度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检查,探索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
目标:本事项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任务的具体举措,是第二项工作任务的延伸,因增加了建立两单制度要求,相应目标增加以下内容:通过建立信用监管“两单”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监管对象监管,促进失信单位信用修复,推动信用社会建设进步。
要求:除和第二项相同要求外,相应增加“12月完成两单建设,并动态管理”的内容。
责任领导:燕妮(党组成员)
责任股室:监督股
4、营造办事情“不靠关系靠制度”的氛围
结合水利行业要求,制定出台办事情“不靠关系靠制度”快落地的配套办法。
目标:营造依法依制度办事氛围,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实现营商环境进一步好转。
要求:7月前出台办事情“不靠关系靠制度”的配套办法。
责任领导:王海青(副局长)
责任股室:政策法规股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完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人员力量配备,细化实施方案,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合力。
2、强化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及时准确地进行营商环境文件解读和政策宣传,要进一步加强便民利企创新改革举措成效的宣传,引导企业群众理解和认可水利行业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尝试和探索。
3、强化督导考评。 加强对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的督促指导,实施清单式、项目化全程跟踪督办。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创新考核评估方式,突出市场主体感受度和政策落实精准度,强化考评结果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