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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05791 | |
发文字号: 长潞州水发〔2022〕42号 | 发文时间: 2022-06-15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水利局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水利局关于成立长治市潞州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并明确相关责任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2-06-15 |
各股室、中心:
按照《长治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责任的通知》(长水监督〔2022〕93号)要求,为履行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职能,根据机构调整和职能转变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长治市潞州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一、责任划分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行政职能由长治市潞州区水利局履行,日常工作交由长治市潞州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承担,长治市潞州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设在长治市潞州区水利发展中心。
二、组织机构
站 长:陈磊
技术负责人:邢建全
成 员:郑杰 王伟云 王改香
三、监督站职责
1.负责本区域内除省、市监督项目以外的各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实施工作;
2.协助、配合省、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负责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
3.参与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特此通知
长治市潞州区水利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