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组成部门信息公开>长治市潞州区司法局>公开目录>依法行政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 000014349/2023-18710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3-03-28 |
| 发文机关: 潞州区司法局 | 主题词: 2023年度 行政执法检查 计划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司法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3-03-29 |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律师、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和各行业执业活动监督指导,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切实依法履行监管职权,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订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监督检查
(一)检查主体
长治市潞州区司法局
(二)检查对象基数
据统计,目前潞州区共有律师事务所8家,共有执业律师91人。
(三)重点检查内容
1.律师事务所执业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2.律师事务所保持法定设立条件以及变更报批或者备案的执行情况。
3.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
(四)检查方式
对本区律师事务所执法检查采取网上核查与现场检查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网上核查重点检查各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址、执业人员、设立人条件等内容,现场检查主要检查律师事务所执业场所、规章制度、收费标准、党建工作等内容。
二、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监督检查
(一)检查主体
长治市潞州区司法局
(二)检查对象基数
据统计,目前潞州区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15家,共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86人。
(三)重点检查内容
1.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
(四)检查方式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执法检查采取网上核查与现场检查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网上核查重点检查各基层法律服务所注册地址、执业人员等内容,现场检查主要检查各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场所、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内容。
三、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监督检查
(一)检查主体
长治市潞州区司法局
(二)检查对象基数
据统计,目前潞州区共有司法鉴定机构1家,共有鉴定人员3人;
(三)重点检查内容
1.鉴定机构的经营资质和经营行为。
2.鉴定人的执业资质和执业行为。
(四)检查方式
对鉴定机构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主要检查鉴定机构资质证书、执业场所、仪器设备、规章制度、从业人员、经营行为等内容,并按照不少于被检鉴定机构执业人员总数10%的比例同步抽查司法鉴定执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