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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2-27041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2-05-05 |
| 发文机关: 潞州区司法局 | 主题词: 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 报告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司法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2-05-12 |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长治市潞州区司法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总体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履行法治职责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长治市潞州区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通过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支部理论学习、研讨交流、宣讲报告、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持续宣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党章、党规、党纪等,并通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多项为民活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落实了《长治市潞州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施方案》,局领导班子持续进行了年度述职述廉述法。2021年,局党组组织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党史等50余次,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58次。
(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是扎实抓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我区申报的《“速度+温度”深化政务改革》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通过示范创建,有效推动提升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二是严格规范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及清理工作。持续贯彻落实《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定期清理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工作,及时纠正审查中发现的问题。2021年开展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40件。三是严格执法人员管理。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465人参加执法培训4场次。四是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出台了《长治市潞州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全区行政复议职责,全区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探索健全行政复议案件评议、案件审理办公会等审理模式。2021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件,已全部办结。落实了行政应诉案件研判制度、律师聘用制度、证据收集和提交制度、庭审模拟制度等。落实了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确保行政诉讼取得良好效果。2021年,办理行政应诉案件79件,审结76件,未接案3件。五是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我局在引申拓展法治宣传深度广度上下功夫,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线上线下法律知识学习,持续落实了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科学谋划实施“八五”普法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努力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2021年,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70余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5万余份,为群众解决法律问题2300余件。
(三)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重点领域改革实现突破。大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行政复议机构“一窗对外”,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新设行政复议职能科室1个,行政复议工作实现平稳过渡。 二是持续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全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提档升级,扎实提升“免费法律服务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惠民工程”服务效能,实现了法律咨询便民值班服务全覆盖。三是坚持严格依法决策。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核作用,择优选聘五名优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2021年,法律顾问团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签订以及各类涉法事务提50余件,有效提升了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四是扎实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建台账、立规范、转作风、树形象,修订新建一批长效管用制度,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五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1年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0条;六是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我局在探索警民联调机制的创新方法上寻求突破,在全区范围深化“诉调对接”“警民联调”工作。认真开展调解“七进”活动,选派12名优秀调解员进驻法庭,与法官直接对接,成立了六个速裁调解团队。大力推行诉前庭前调解,发挥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专业组织调解在解纷止争中的作用,多措并举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2021年,全区共调解各类案件2080起,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
2021年区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目标,与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新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上有差距,干部职工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有待强化;二是司法行政领域执法规范化水平不够高,法治护航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三是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化解矛盾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机构改革后如何更加充分发挥好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在复议体制、案审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面临新的挑战。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2年长治市潞州区司法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为主线,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牵引,践行法治为民,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全面提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载体,推动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
(二)深入推进法治潞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着力抓好“一规划两纲要”及省、市、区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推动各单位落实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聚焦依法治省办、依法治市办、依法治区办督察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督办,推动整改落实,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三)着力开展三个创建项目。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组织好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持续开展好市级、省级、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标准化司法所建设,力争年内全区标准化司法所达70%。
(四)持续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年为牵引,加强行政执法源头规范,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权裁量基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过程规范。
(五)大力开展“八五”普法。健全宪法学习教育制度,把宪法学习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以案释法,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持续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
(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完善律师行业评级评价工作,分级分阶段分领域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全面评查,深化律师、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大力整治顽瘴痼疾。积极开展司法行政领域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七)持续做好司法行政领域的各项改革。深化行政复议改革工作,尽快完成编制划转、专业人员配备工作,规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健全工作规则和流程,逐步提高复议案件办理质量,确保到2022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系。
(八)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司法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九)持续巩固党史学习和政法队伍教育成果,推动转变工作作风,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行政队伍的新变化、新气象。
(十)严格依法决策。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十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拓宽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的渠道,让社会公众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司法行政机关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