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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5-15932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5-06-20 |
| 发文机关: 区司法局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司法局202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5-06-20 |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司法局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提升城市首位度,建设幸福新潞州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以政治建设为中心,锲而不舍转变工作作风
一是深化学习教育,推动作风转变。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在“实”字上下功夫,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推动学习教育不断走深走实。依托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等方式,组织集中学习5次,深入研读《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重要资料,夯实理论根基。深入查摆问题,班子查摆问题10项、领导干部35项,建立问题台账,推进整改落实。成立3个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结合警示教育开展岗位风险排查,筑牢年轻干部思想防线。二是健全党建机制,夯实组织基础。印发《长治市潞州区司法局2025年度党建工作要点》,落实“四双”工作。党支部与包联社区签订联建协议,组织党员报到并参与志愿服务。打造“扬党建之帆 启司法之航”党建品牌,持续巩固“四强”党支部建设。三是压实监督责任,涵养清廉作风。坚持把警示教育作为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组织全局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共举行集中学习4次,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组织召开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大会,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明确工作职责。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节前集体廉政谈话4次、发布廉政提醒3次。对干警在企业兼(任)职自查申报,梳理廉政风险点并分级管理,组织“新潞州人”讨论实践活动,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
(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潞州。
一是高位推动一体建设试点工作。研究制定《长治市潞州区开展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紧抓一体建设确定的83项重点任务,全面提升依法治区法治化、规范化。二是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将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读物列入区委中心组2025年理论学习专题,抓好领导干部学深悟透工作。在全市12个县区率先召开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2024年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法评议会议,进一步增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依法履职意识。三是持续实行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月通报”机制。从行政执法推进情况、合法性审查及提供法律意见情况、参与重大事务研判情况等10个方面对法治建设推进情况进行月通报,督促各部门对法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今年已印发法治通报5期,共印发25期。四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借助区政府网站信息平台,为各行政执法单位成功搭建“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方便各行政执法单位及时、准确地公示行政检查相关信息,有效增强行政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五是开展行政执法集中整治工作。联合区纪委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目前自查发现问题49个,已整改问题37个,整改率75%;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2个,形成问题线索2个;共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6个,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6个,解决率100%;建章立制12项。六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组织全区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线上“行政执法大讲堂”业务培训5期,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1次。强化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健全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注销12个单位30个行政执法证件,为20个单位53名执法人员申报行政执法证件法律知识考试。七是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制约效能,助推依法行政。2025年上半年,新收行政复议申请57件,受理38件,不予受理17件,正在补充证据1件,到期未补正1件。行政复议案件直接纠错率为25%,相比较2024年全年直接纠错率的53.8%有大幅下降。达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探索运用行政复议调解机制,主动引导行政机关自我纠错、调解纠错。截至5月底,共调解和解结案5件,共计挽回经济损失23000元。新收应诉案件18件,已开庭1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为区政府指派的拟发文件、合同协议、涉法事务以及会议纪要等提供法律意见51件,区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务研判10次。
(三)以维护社会稳定为要务,持之以恒助力平安潞州。
一是开展监地协作共建。为进一步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积极探索建立长治市人民检察院、长治监狱及长治市潞州区司法局联合工作机制,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同堂培训、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活动,实现监狱、司法局优势资源共享,提升社区矫正教育质效,同时为刑释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打下良好基础。二是推动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联系协作。召开潞州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与潞州区司法局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联系协作会议。推动实现“监督、帮教、预防”一体化,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促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三是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帮扶教育。结合“五心工作法”,与光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开展合作,对469名社区矫正对象分四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培训班。通过掌握职业技能,增强社区矫正对象自信,以更积极的心态融入社会,有效降低再犯罪风险。截至5月底,全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75人,其中缓刑448人,假释22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共接收157人,解除139人,接收调查评估案件188件。四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完成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全覆盖,前半年共进行业务培训2次,有力化解矛盾纠纷,强力推进人民调解提档升级。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切实把调解工作的重心放到基层、落实到人口聚集和矛盾多发的行业和区域,努力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18起,调解成功率达100%。五是贯彻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帮扶。加强平台管控,确保信息核查回执及时准确。认真落实好对刑满释放重点人员100%的“必接必送”任务。截至5月底,全区在册安置帮教对象2092人,其中重点安置帮教对象314人。成功开展远程视频会见1516次、有近2853名服刑人员家属亲人来到司法所参加会见,真正起到了“面对面”“连心桥”暖心帮教作用。
(四)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为抓手,精益求精守护民生福祉。
一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结合“十四五”规划目标,制定《2025年上半年公共法律服务任务清单》,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优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完善“一站式”服务模式,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事项,截至5月底接待群众咨询6000余人次。二是抓实重点领域法律服务。围绕辖区重点企业、专业镇发展需求,组织律师团队开展“法治体检”“万所联万会”等活动10场次,为企业提供合同审查、合规管理等法律服务100余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针对农民工、老年人等群体开展专项法律服务,上半年办理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8件,帮助追回欠薪5余万元。三是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制定《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规范》,实行全流程标准化管理,上半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27件,其中特殊群体案件238件,案件质量合格率显著提升。深入推进“市域通办”试点工作,上半年受理“市域通办”案件2件,涉及婚姻家庭、侵权赔偿等领域,实现“异地申请、就近办理”。四是开展律所和法所年度考核工作。从实地考察、查看资料,到平台审核等严格按照要求,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进行考核,高效完成了本年度的年检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规范各所规章制度内容,提升了各所能力水平。
(五)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质效为着力点,坚持不懈夯实基层社会治理。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规划。紧紧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2025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项普法提示函》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各阶段的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为全年普法工作提供了清晰的指导。二是积极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以宪法、民法典等为核心宣传重点,同时聚焦禁毒、防范电信诈骗、养老诈骗、校园欺凌、反有组织犯罪法、安全生产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的关键节点,以及“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特殊时间,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三是深化普法志愿者基层行活动。针对当前法治宣传教育薄弱环节,广泛开展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基层行活动,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中全力推进“4+1”全覆盖培训模式,推动全区126个村、83个社区、2个菜场的“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机制优化升级,“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落地,服务质效显著提升。
二、亮点工作
(一)创新升级,打造普法小课堂新“IP”
进一步创新《法润潞州 普法小课堂》的内容和形式,紧密结合时事热点和群众关注的法律问题,如网络诈骗防范、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纠纷处理等,精心策划选题,确保普法内容贴近生活、实用管用。运用AI、动画、情景短剧、互动问答等元素,增加视频的趣味性和互动性,让群众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法律知识,扩大普法小课堂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打造具有我区特色的普法品牌“新IP”。
(二)业务协同,打造社区矫正新“警色”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的意见》,我局积极探索戒毒民警协同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和新途径,为社区矫正工作注入强有力的执法力量。戒毒民警协同开展调查评估、集中入矫宣告、集中教育、训诫及警告谈话等工作,实现戒毒所与社区矫正机构优势互补,有效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进程。
(三)提质增效,打造基层司法所新“标杆”
为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层基础,开展“一县一所一标杆”司法所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我局积极推进“标杆式”司法所建设,打造黄碾司法所为综合司法所、东街司法所为特色司法所。继续推进“枫桥式”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运用现有条件,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努力达到省市标准,打造成“高标准”示范化司法所。已有4家司法所(东街、延南、黄碾、堠北庄)经省司法厅审核验收并成功命名。
三、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尚待提升
目前全区共有517名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具备执法资格。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加之部分人员岗位流动频繁,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扎实,导致在处理复杂执法案件时容易出现适用法律错误、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
(二)信息公开工作亟待重视
部分执法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认为信息公开越多,行政管理越难,这种观念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截至上半年,全区纠错案件共计10件,其中信息公开案件2件,均为未及时向申请人作出信息公开答复导致。
(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有待加强
目前全区虽然实现了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但部分阵地的建设质量不高,设施陈旧,宣传内容更新不及时,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法治文化公园建设进度相对缓慢,前期准备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协调难度较大,导致项目推进不够顺利。
(四)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仍待改善
司法所承担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远程视频会见等方面业务,且各司法所均设在辖区镇(街道),也承担着镇(街道)的部分工作职能,而目前有5个司法所办公面积严重不足,尚未达到司法所120平方米的办公面积的标准,直接影响“枫桥式”司法所创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组织召开2025年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等相关工作会议,对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等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中共长治市潞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落实法治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党政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协调、督促全区各相关单位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等法治建设工作。
(二)广泛开展社区矫正宣传工作
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主题系列活动,全面展示我区社区矫正工作五年来取得的丰硕成果。开展一次“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等社区矫正决定机关,监督机关和衔接配合部门,以及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群众代表等各界人士到社区矫正中心参观,全方位呈现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
(三)精准落实安置帮教民生工作
做好安置帮教衔接工作,督促各司法所做好信息核查和回执,将信息核查率保持在99%以上,刑满释放重点人员“必接必送”保持在100%、努力构建安置帮教重点人员法律援助点。规范远程视频会见系统操作流程,提升服务效率与群众体验感,将其打造成“解民忧、暖民心”的民生工程,持续发挥促进服刑人员改造的积极作用。
(四)全面推动专项普法活动
精心筹备,完成“八五”普法收官验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收官验收工作。开展“法护春苗”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完善“法律明白人”考核评价机制。组织好“宪法宣传周”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深入人心。
(五)规范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十四五”规划落实,年底前完成剩余社区法律服务站建设,实现实体平台全覆盖;优化“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增加在线咨询、案件申请等服务模块,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深化惠民服务工程,开展“惠民工程”专题宣传,提高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认知度和使用率。
(六)重点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制度
继续促进依法行政、增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能力,强化行政复议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规范作用。重视并充分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在监督行政、化解争议、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重要作用。
(七)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持续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向市司法局、区政府、区纪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继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定期开展线上执法培训课程,并严格督促各执法单位按要求参加。同时不定期开展线下观摩和座谈,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