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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2023-12-22
发文机关 潞州区司法局 主题词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司法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主题分类 其它 发布日期 2023-12-22

长治市潞州区司法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2023年,潞州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认真履职尽责,统筹推进法治潞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现将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协调指导开创依法治区新局面

一是高标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施方案》,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二是高质量完成专项工作督导检查。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相关工作会议3次,制定印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2023年工作要点》《长治市潞州区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紧扣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采取压实整改责任、跟踪问效方式,确保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的16项问题全部整改完毕。三是高要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工作清单。对照《长治市潞州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工作清单》确定的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实施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月通报机制,协调指导督促相关部门推动改革与法治同向发力。

(二)提质增效书写法治政府新答卷

一是着眼合法性审查组织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股科室业务骨干成立合法性审查领导工作小组,定期进行业务交流和学习;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区执法监督员代表召开合法性审查领导小组座谈会,力求破解合法性审核工作难题;开展全区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工作专题培训,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符合法定程序。截至11月底,组织区法律顾问共参与重大事务研判55次;为区政府指派的拟发文件、合同协议、涉法事务以及会议纪要等提供法律意见55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4件。二是着眼复议应诉攻坚。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优化复议资源,实现行政复议案件统一收、统一管、统一办、统一审,全力助推法治政府示范建设提档升级;以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制定了《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接待登记标准》《行政复议服务承诺书》《案件受理制度》《行政复议听证会纪律》等制度规范;搭建复议调解“双轨运行”机制,把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立案、调查、审查等各个阶段,目前已有3件行政复议案件经调解,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有效化解了纠纷。截至11月底,共接收行政复议申请38件,其中已立案32件、不予受理4件,结案24件,收到行政应诉案件52件,已审结3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三是着眼执法监督质效。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先后召开了下放行政执法职权业务培训、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专题培训、行政执法业务骨干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等,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业务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行政执法公示等十项制度,逐步完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动态调整各镇(街道)执法人员,目前16个镇(街道)共有执法人员180人,为16个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购置了192件执法背心、48台执法记录仪切实增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责任感。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按照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对区直各执法单位和16个镇(街道)开展实地督导,形成季度通报,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质效;面向全区公开选聘了15名行政执法监督员,积极组织执法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监督入企、执法活动观摩、执法开放日、以考促学执法考试等活动;先后设立13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进一步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加强了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截至今年11月底,潞州区各级各类执法部门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14084次,行政处罚2005次,行政许可16562次,受理投诉举报9168次。

(三)惠民助企激活法治社会新动能

一是法律服务不断升级采取多项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实现了“三个法律服务全覆盖”。凝聚公共法律服务合力,实现了全区126个村83个社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在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日提供每天律师值班免费咨询服务,在公、检、法、信访、政务大厅、物管中心、镇(街道)实现一周至少一天律师便民值班全覆盖;在刑事案件全过程实现免费律师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截至11月底,村居法律顾问全年共入村(居)983次、法律咨询8100人次、法治讲座和法律宣传57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5万份、参与解决矛盾纠纷80件刑事辩护全覆盖案件共计1024件。二是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在乡镇司法所和便民服务中心挂牌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工作流程,制作标识标牌,配齐办公设备,制作宣传公示栏。目前16个乡镇的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均已完成,100%完成了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标准化建设。三是服务效能不断提升。积极与市公证处对接,在区政务中心设立公证代办点,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等部门集成优化办公,实现“政务服务+法律服务”一站式解决法律问题,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效率。四是法治体检不断深化。深入开展便民惠民三服务、“万所联万会”、法治体检,选拔骨干成员,成立了30人的首席服务团,并建立了由85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人才储备库。为专业镇、金融业、重点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截至11月底,实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共完成免费法律咨询数16006条,法律援助共计受理2366件,超额完成年度2000件的目标任务,法律援助案件数达全市二分之一以上,其中,刑事案件2176件,民事案件247件。

(四)依法治理开创法治宣传阵地

一是细化普法责任制。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印发了《2023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围绕乡村振兴、“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未成年人保护、电信诈骗、毒品预防等普法宣传活动,细化区直单位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利用年度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工作。二是深化行业普法宣传。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和责任单位根据普法清单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了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共举“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大格局,通过大力宣传各类法律法规,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升。三是优化法治宣传队伍。切实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全区686名法律明白人参加“农村学法用法大讲堂”16次、组织全区“法律明白人”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班。截至11月底,共组织开展各类主题的宣传活动170余场,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宣传品11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8万余人。

(五)法治保障彰显除险保安新作为

一是紧抓矛盾纠纷化解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助力转型发展”专项行动,在中秋、国庆,省、市、区党代会等重要节点,加大排查力度,做好特殊节点的维稳工作,推进平安潞州建设;对全区专职调解员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题培训,着力提升调解员水平;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落实人民调解员选聘工作,评选出1名省级一级调解员和16名省级优秀调解能手。截至11月底,全区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637起,调解成功率达100%,调解量名列全市第一。二是紧抓“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积极推进黄碾、马厂“枫桥式”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投入15万,推进堠北庄司法所改造升级。调配优化工作人员,新增专职调解员,确保每个司法所有4名工作人员。三是紧抓安置帮教人员管理。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帮扶工作,加强平台督查力度,确保信息核查回执及时准确。认真落实好对刑满释放重点人员100%的“必接必送”任务。截至11月底,全区在册安置帮教对象2298人,其中重点安置帮教人员361人,完成刑满释放重点人员衔接率达到100%。四是紧抓视频会见惠民工程。严格按照省司法厅远程视频会见试行通知和流程要求发挥“心连心”“连心桥”暖心帮教作用,促进了服刑人员认真改造、安心服刑。截至11月底成功会见3173次、近6500多服刑人员的家属参加会见五是紧抓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为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业务水平,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我局开展了“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月”活动,进一步严格办案程序;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水平,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大辛庄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了社区矫正警示教育,组织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入矫第一课”,邀请长治市潞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心理咨询师团队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测评考试,开展心理矫治;建立“长治市公共自行车公益劳动基地”、“长治市‘三河一渠公益劳动基地”、“潞州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社区服务及技能培训基地”,逐步培养社区矫正对象社会公德心和社会责任感。为深入推进老病残罪犯“假暂”专项活动,定期召开专项工作分析研判会,分析疑难案件,确保符合条件的老病残罪犯“应假尽假”“应暂尽暂”。截至11月底,全区在矫社区矫正对象367人,其中缓刑357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接收委托调查评估案件419件,缓刑案件288件假释案件124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7件接收“老病残”委托评估7件)

(六)党建引领提升队伍建设新高度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和政治素养,制定印发《长治市潞州区司法局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定期开展支部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在清明节到烈士陵园进行扫墓活动,七一到刘伯承工厂参观学习,参观建区五周年全区书画家作品展,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参加全市司法行政二十大知识竞赛;加强党组织建设,合理划分了2个党小组,推进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制定了潞州区司法局队伍教育培训计划,推动司法行政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完成了2023年6名公务员招录,2022年新招录公务员转正工作。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清廉机关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暨清廉机关示范创建动员会,通过主要负责人讲授廉政党课,召开全局警示教育大会,讲述廉政故事,通报典型案例,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班子成员、各科室司法所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将党风廉政工作和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四是推进主题教育落实。成立了主题教育工作办公室,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工作方案》;制定党支部集中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广泛收集我区关于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城市治理、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以及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方面的意见建议50余条;开展立足岗位做贡献活动,结合岗位职责,精心定岗,划分攻坚克难先锋岗、与时俱进学习岗、无私奉献服务岗三类岗,切实发挥好一个党员一面旗帜的表率作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15次,扎实落实“四下基层”制度,要求所有包联干部下基层现场办公,深入基层司法所、包联社区、包联企业在求真务实中破解难点问题;认真检视整改,对标对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自己找、群众提、开门听”等方式,系统梳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实行清单管理,动态销号整改。

二、工作亮点

(一)践行枫桥经验,荣获省级荣誉表彰

近年来,我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山西法治频道《小郭跑腿“调解晋行时”》栏目组分别在我区太东司法所、东街司法所、区矛调中心拍摄了三期调解案件,相关典型案例成功入选山西省司法厅案例库。区矛调中心形成的独具特色的“冷、缓、暖”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工作法,被中共山西省委政法委员会授予“山西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荣誉称号,获得了省领导的肯定。

(二)法检律同堂,提升优质法律服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我区法律从业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拓宽知识层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水平。我局与区检察院、法院共同研究在开展常规检律协作座谈会的基础上,举办了两期长治市潞州区依法保障和规范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进一步规范了法官、检察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服务行为、增强公共服务工作者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服务综合水平。

(三)执法数字化,智慧赋能社区矫正

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投入180万元,完成了“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新建成的智慧矫正中心办公面积达919平方米,设置了三区十八个功能室。“智慧矫正”新模式,通过数字化技术固定社区矫正日常管理证据,利用海量的数据资源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精细化评估、智慧化矫正和高效化管理,真正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从传统意义上的监督管理向智能化的转变。市局、省厅先后到我局对中心建设进行了初步验收。2023年10月省司法厅张韬厅长带队调研指导“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工作,并对我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工作表示肯定。

(四)普法出新招,展现法治大天地

因地制宜在16个司法所相关村(社区)打造“普法小院”,把法治讲座搬到了村民家中,法律顾问结合当前社会热点事件到普法小院“以案释法”,用“小角度”讲清“大道理”,用“身边事”讲实“硬道理”,架起与百姓“零距离”的沟通桥梁。充分发挥新媒体时代微视频在普法宣传中的作用,完善线上普法格局,我局联合潞州区融媒体中心在第十个宪法日到来之际,共同推出《法润潞州 普法小课堂》法治栏目系列微视频。充分发挥“新媒体+法治”优势,积极拓展不同圈层的粉丝受众,延伸普法触角,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区蔚然成风。

三、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矫正专业工作人员短缺

截至11月底,全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67名,在册矫正对象数量占全市12个县区总量的三分之一、在全省117个县区中位居第四。管理矫正对象数量多,调查评估案件数量多,工作量大,矫正中心与各司法所仅有政法专编公务员13人,工作人员严重短缺,导致管理精力不足、案件逾期率高。同时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力量参与度较低,在司法所调查评估、日常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中,只有村(居)两委工作人员参与,社会力量参与度低。

(二)司法所建设发展不平衡

司法所承担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方面业务,且各司法所均设在辖区镇(街道),也承担着镇(街道)的部分工作职能,而目前有5个司法所办公面积严重不足,尚未达到司法所120平方米的办公面积的标准。司法行政队伍的数量、结构、专业素养等方面发展不平衡,直接影响“枫桥式”司法所创建。

(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需加强

行政执法包罗万象,内容繁杂,涉及民生民利,执法部门多,职能和职责划分模糊,存在交叉执法、多头执法、推诿扯皮现象。少数行政执法人员不熟悉本单位业务的相关法律,特别是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对于新出台的行政法律的认识和理解不足,造成实施行政行为时适用了错误的法律,超越职权。行政机关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还比较突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存在着瞻前顾后,紧迫性和主动性不足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大力提升业务能力,切实加强全方位管理;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指导监督执法部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配合区委组织部、区编办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好镇、街道赋权有关工作,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

(二)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

加强行政诉讼应诉队伍和能力建设,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出席行政复议听证会。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诉讼以及行政调解等纠纷化解机制的衔接。在行政复议案件接待办理过程中,积极引入人民调解组织、律师等参与行政调解。继续健全和完善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书制度。

(三)配合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积极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配合协作,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会同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名单备案、全国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系统数据及时录入。加强法院人民陪审员和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落实陪审制度和参加听证会制度。

(四)加强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销、校园贷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并加强与区直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探索参与式宣传,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加强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和宣传,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自我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

按省厅要求推动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努力再打造1-2个“枫桥式”司法所,集中资金投入,强化司法所软硬件设施,推进专业力量下沉一线,强化法治人才配备。建设十个司法所党员先锋岗,树立司法所统一规范的良好形象。

(六)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执法队建制

积极争取市、区支持,充实执法队伍力量,探索“队建制”改革,组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下设社区矫正执法中队,实现“大队+中队”模式“全覆盖”,着力提高社区矫正专业化、专职化水平,增强执法权威性和严肃性。  

(七)落实市场主体法律顾问全覆盖

与市律协联系对接,统筹全市律师资源,发挥律师、商会等多方力量,精准对接企业法律需求,落实市场主体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讲座、法律咨询等服务,提高法律服务精准性,为企业提供专业、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