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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3-37581 | |
| 发文字号: 潞州司发〔2023〕35号 | 发文时间: 2023-06-29 |
| 发文机关: 潞州区司法局 | 主题词: 上半年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司法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3-07-03 |
上半年,潞州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及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要求,积极谋划,争先进位,统筹推进司法行政业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学习、强化整改,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队伍
一是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局党组的巡察“回头看”为抓手,推动工作提质增效。聚焦突出问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承担责任、逐条对照反馈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党建工作、社区矫正档案管理、法律援助案件管理等多项工作制度,动真碰硬扎实进行整改。二是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大力加强政治建设及队伍建设,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通过学习培训教育引导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提高政治站位。三是以清廉机关建设为契机,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召开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按照要求认真完成每季度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报告,要求班子成员、各科室司法所梳理廉政风险点,将党风廉政工作和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四是以意识形态工作为重点,全面落实政治责任。强化舆论引导应对,防范网络安全风险。加强司法行政宣传工作,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五是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和政治素养,制定印发《长治市潞州区司法局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二)牵头抓总、强化规范,筑牢高效公平正义的法治堡垒
一是充分发挥依法治区办职能作用,持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施方案》,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制定印发《长治市潞州区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紧扣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积极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三是持续推进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开展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工作,组织法律顾问团参与重大事务研判27次,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签订以及各类政府涉法事务、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等提供法律意见16件。四是扎实做好行政诉讼工作。上半年,接收行政应诉案件33件,已受理33件、结案10件,目前没有败诉案件。受理信息公开案件9件、结案9件。并积极加强与法院、执法部门沟通协调,借助法院调解平台,努力在政策许可范围内达成和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五是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上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件,已受理13件、结案11件,2件正在办理中。通过行政复议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充分行使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权。六是有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动态变更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名单,下发《长治市潞州区镇(街道)承接区级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明确镇街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处罚事项55项、镇(街道)法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38项、综合行政执法“吹哨”事项清单68项。今年上半年全区共执法17704次,其中,行政检查6200次,行政处罚721次,行政许可7313次,处理投诉3470次。
(三)突出重点、普治并举,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的全面深化
一是凝聚部门普法合力,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围绕乡村振兴、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电信诈骗、毒品预防等制定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细化区直单位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分配安排年度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工作。二是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列为全年法治文化建设的重点考核内容,坚持实时更新内容,以量化推动工作落实。三是深化普法志愿者基层行活动。切实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群众法治素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上半年组织全区686名法律明白人参加“农村学法用法大讲堂”12次。四是加强重点对象重点领域普法力度,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和培训,组织群众代表参加防范养老诈骗旁听庭审活动,组织扎实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月活动,组织驻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工作者等深入村(社区),举办专题讲座10余场。
上半年,共组织开展各类主题的宣传活动累计90余场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20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4万余人。
(四)服务为本、提升质量,夯实公共法律服务的基层基础
一是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下发了《潞州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对45家村(社区)的法律顾问进行调整更换,要求法律顾问参与配合村(社区)化解矛盾、为基层依法治理贡献力量。二是全面开展法律服务机构年检考核。对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在队伍建设情况、业务开展情况、内部管理情况、执业资质情况、教育培训与执业纪律等方面进行年度考核工作。三是多措并举促进法律援助质量提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结案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把好案卷审核的关口。实行法律援助满意度评价机制,通过征询受援人和办案机关意见,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满意率。
上半年,实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全区共完成免费法律咨询数7601条,法律援助共计受理1083件,其中,刑事案件947件,民事案件136件。
(五)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开创社会和谐稳定的崭新局面
一是切实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夯实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做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搭建多元化调解平台,以更简单、更快捷地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上半年共调解矛盾纠纷案件2619起,调解成功率达100%。二是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帮扶工作,加强平台督查力度,确保信息核查回执及时准确。认真落实好对刑满释放重点人员100%的“必接必送”任务。目前全区在册安置帮教对象2235人,其中重点安置帮教人员359人,完成刑满释放重点人员衔接率达到100%,确保了无缝衔接。三是严格按照省司法厅远程视频会见试行通知和流程,成功会见1706次、近3200多服刑人员的家属参加会见,真正起到了“面对面”“心连心”“连心桥”暖心帮教作用,促进了服刑人员认真改造、安心服刑。四是深入推进老病残罪犯“假暂”专项活动,定期召开专项工作分析研判会,分析疑难案件,确保符合条件的老病残罪犯“应假尽假”“应暂尽暂”。成立专项评估外调小组,到省内各监狱会见拟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推进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率。上半年共接收委托调查评估219人,接收“老病残”委托评估共7人,其中适用4人,不适用3人。五是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电子信息化管控力度。通过“山西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点名抽查及考勤通报,安排专人每日排查社区矫正对象考勤签到次数,目前排查签到820余次,完成审核点名反馈信息2100余条。对3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电子档案信息进行了核对。六是建立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档案,由长治市精神病院的专业医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测评,开展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入矫第一课、集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1840余人次,对444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个体心理测评、团体心理辅导,发现有心理异常社区矫正对象35人,针对每个人的情况分别开展心理干预、心理健康辅导,为其改变观念端正心态顺利回归社会奠定基础。
截至目前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在册337人,缓刑333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3人。上半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4人,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情况。
(六)优化服务,利企利民、优化优质高效便民的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印发《长治市潞州区司法局关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2023年行动计划》《长治市潞州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护航营商环境十条举措》《潞州区司法行政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助力转型发展》,部署营商环境工作。二是落实山西省政法系统从严纠治政法干警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行动,设立了举报箱、投诉电话、问题台账,组织干警对十大突出问题进行逐一排查。三是成立专项工作组,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月至少入企一次,根据上级要求,对定点联系的企业,畅通企业意见反馈渠道,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建立问题台账,积极推动企业发展。四是健全服务企业法律成员团队,选拔骨干成员,成立了30人的首席服务团,并建立了由85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人才储备库。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企业在经济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劳动用工等方面,提供公益性法律咨询和解答服务,从法律角度提出解决问题路径。五是为推进市场主体法律顾问网格化全覆盖工作,与政法委对接企业名单,对全区规模以上的企业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网格化覆盖。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要求所有村居法律顾问,每个季度在服务村社区同时,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二、工作亮点
(一)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
农民工讨薪维权是法律援助的重中之重。组织开展根治欠薪专项活动,通过宣传增强农民工的法律和证据意识,通过援助协调维护农民工的根本利益。目前开展维权宣传活动9场,为28名受援人讨回工资达数十万元。今年3月区援助中心启动维权绿色通道,为3名花甲老人指派优秀律师,通过与多部门沟通与协调,为其拿到了拖欠的工资,帮老人解开了“薪”结。
(二)设立公证点,服务全方位
拓展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大力推行“一窗办多事”,与市公证处进行对接,在区政务中心设立了公证代办点,派有专人坐岗,接待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设置企业服务专窗,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服务;推出灵活收费制度,为企业提供更易接受的收费标准,对确有困难的企业,一律按政策给予优惠;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等制度,确保企业办证畅通无阻。
(三)普法出新招,小院大作为
因地制宜在16个司法所相关村(社区)打造“普法小院”,把法治讲座搬到了村民家中,法律顾问结合当前社会热点事件到普法小院“以案释法”,用“小角度”讲清“大道理”,用“身边事”讲实“硬道理”,架起与百姓“零距离”的沟通桥梁。
(三)选聘监督员,监督常态化
积极拓宽执法监督渠道,面向全区公开选聘了15名行政执法监督员,有效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推动实现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监督。
(四)成立调委会,调解邻里事
打造行业性调解组织,潞州区司法局与区物业管理中心协商成立“长治市潞州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全区物业矛盾纠纷进行规范化调解,努力将居民的烦心事,闹心事解决在社区,解决在楼道,为“平安潞州”做出应有贡献。
三、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矫正工作压力增大
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政策性强、管教严,编制人员不足,执法主体含糊,矫正警械配备,震慑力不大,工作过程危险性高,压力过大。特别是今年老病残罪犯“假暂”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社区矫正评估案件数量激增,社区矫正工作压力增大。
(二)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有待加强
随着“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不断延伸,司法业务现代化、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法治政府建设、基层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存在较多短板和薄弱环节。
(三)司法所建设发展不平衡
司法所承担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方面业务,且各司法所均设在辖区镇(街道),也承担着镇(街道)的部分工作职能,而目前有5个司法所办公面积严重不足,尚未达到司法所120平方米的办公面积的标准。司法行政队伍的数量、结构、专业素养等方面发展不平衡,直接影响“枫桥式”司法所创建。
(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需加强
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尚需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政治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文化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对法治潞州、平安潞州建设的认识存在偏差,思想认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
完成东街、延南“枫桥式”司法所申报工作,调配优化工作人员,新增专职调解员,确保每个司法所有4名工作人员,充分利用新规划办公场地,完善基础配套设施,采购司法所办公用品,努力达到省市标准。积极推进马厂、黄碾司法所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
(二)完成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验收
继续强化工作人员软件运用培训力度,熟练掌握各类新设备的操作,全面推进自助矫正各类电子设备的使用,切实提升社区矫正信息化应用水平。
(三)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继续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综合执法改革,组织行政执法监督员广泛参与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不断创新行政执法监督形式和执法监督力度。通过开展执法技能比武、法律知识竞赛、实战演练、以考促学、以案说法等特色学习培训活动,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执法水平,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用得好”。
(四)加强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重点普法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践行。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和培训,提高法治水平;加强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和宣传,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自我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提升法律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以“法治体检”为抓手,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把脉问诊”服务,帮助企业打通堵点、解决难点、消除痛点,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为推动潞州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