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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潞州司发〔2021〕67号 | 发文时间: 2021-12-02 |
发文机关: 潞州区司法局 | 主题词: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司法局2021年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计划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1-12-17 |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重点工作,守正创新,砥砺前行,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履职能力和水平,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好成绩,现将2021年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压实责任,筑牢忠诚,全力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局深化整治司法行政队伍顽瘴痼疾,以实实在在的教育整顿成果打造政法铁军。一是学习教育环节,组织全局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等篇目。通过组织开展政治大轮训、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座谈会、举办英模事迹报告会等形式,推进学习教育;二是查纠整改环节,开展“自查从宽 被查从严”政策宣讲,开展谈心谈话,共谈心谈话134人次;通过智能化排查方式,对78名干警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共计234人信息进行核查比对,对19名干警及家属配偶存在经商办企业的情况进行清理检查,其中18人已按要求依法依规纠正处理完毕,1人因涉及工商变更手续未整改完毕,顽瘴痼疾整治清零;排查顽瘴痼疾相关线索8条,8条线索已全部兑现“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对重点案件开展评查,评查案卷841件,总结出五个方面共23条不规范情况进行逐一整改;三是总结提升环节,建立《干部失职失责责任追究制度》,激励全局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建立《潞州区调查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潞州区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案件评查制度》《社区服务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形成了《长治市潞州区司法局关于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的规定》《潞州区司法局司法干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健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相关制度;研究出台《潞州区司法局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的暂行办法》《潞州区司法局公职人员在职及离职后从业限制暂行办法》《潞州区司法局禁止公职人员经商办企行为准则》等防止违规经营活动的制度规定,明确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范围,填补制度漏洞。四是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组织机关党员和律师党员开展一系列法律服务活动,积极回应基层和群众关切,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40余次,深入社区、村、企业、市场面对面为人民群众答疑解惑。
(二)强化领导,履职尽责,全力落实依法治区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清单,制定了《长治市潞州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明确党委主要负责人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制定推进法治建设年度履职任务清单,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高效推进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二是组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部署依法治区工作,强调把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三是推进法律顾问研判工作,区法律顾问团参与重大事务研判50次,为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签订以及各类政府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50余件,确保了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的规范性、合法性。
(三)规范执法,注重实效,全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定期清理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工作。目前开展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40件。二是严格执法人员管理。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465人参加执法培训4场次。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授予执法资格。三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通过行政执法监督系统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向社会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行政执法依法规范高效。四是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出台了《长治市潞州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全区行政复议职责,探索健全行政复议案件评议、案件审理办公会等审理模式。目前,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不予受理2件,已审结9件。五是全力做好行政诉讼工作。落实行政应诉案件研判、律师聘用、证据收集和提交制度。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确保行政诉讼取得良好效果。目前,办理行政应诉案件74件,未开庭3件。
(四)积极规划,落实措施,全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推动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工作。加强与法检部门联动,提升刑事辩护全覆盖案件、“认罪认罚”案件、速裁案件办案效率,加强律师分工协作、统一受理,保证指派流程“零纰漏”,目前共办理全覆盖类案件867起;二是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组织全体村(社区)法律顾问为各村(社区)“两委”换届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法治宣传活动;三是根据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司法鉴定行业专项治理工作要求,通过自查自纠、强化督促与检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等方式,认真查找梳理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法律服务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四是扎实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推行律师值班制度,充分发挥值班律师的职能作用。目前接待群众咨询6538人次,有效录入信息15598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解决军人军属、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法律问题2600人,受理案件2600件。
(五)紧扣主题,强化宣传,全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一是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下发了区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要点、区普法责任清单;二是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实现全区84个社区、130个村法治阵地全覆盖,在长治市日报、区融媒体中心开辟“法治天下”普法栏目,通过广告牌、宣传栏、LED显示屏等载体普及法律知识,目前在全区84个社区、130个农村建设法治宣传栏,覆盖率达100%;三是结合重要宣传节点和各类业务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防范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禁毒宣传月、扫黑除恶、疫情防控、“我为群众办实事”“送法三下乡”等主题,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累计165场,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宣传品56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226500余人;四是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法律明白人”建设,根据《关于在全省农村(社区)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意见》文件要求,健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
(六)围绕中心,化解矛盾,全力夯实人民调解格局
一是积极开展“调解七进”专项活动,在全区150个行政村,4个菜场,84个社区,13个街道,3个镇,1个旅游开发区,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化解矛盾集中领域纠纷,切实将“人民调解”送到百姓身边,目前,新派驻人民调解员20余名,挂牌150块,亮标500块,新增设人民调解室70个,调解各类案件2080起,调解成功2000起,调解成功率达96.2%;二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在中秋、国庆“两节”及省市区党代会等重要节点,加大排查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特殊节点的维稳工作,制定预防矛盾纠纷激化的预案。三是积极发挥法律监督作用,严把资格审查关,全面认真准确的对全区16个街道(镇)“两委”换届选举资格进行审查,当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参谋助手,全力为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保驾护航。
(七)创新思路,规范执法,全力强化社区矫正管理
一是推进“山西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常态化运行,通过手机APP排查社区矫正对象考勤和点名反馈,越界信息提醒处置以及请销假和各种事项审批,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轨迹、实时动向,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电子监管措施的全覆盖。二是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组织各司法所工作人员与社区矫正对象到其辖区内的养老院、公共自行车站点、“三河一渠”等场所开展公益活动23次。现社区矫正对象在册294人,其中缓刑279人,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13人,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情况。调查评估318件,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54人,期满解除265人,因漏罪终止社区矫正1人,累计给予训诫45人、警告7人,提请治安管理处罚2人,提请收监2人。
(八)加强督查,规范档案,全力规范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加强安置帮教平台督查力度,确保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回执及时准确,严格落实安置帮教必接必送制度;二是召开了长治市潞州区委平安潞州建设领导小组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专项组召开联席会,形成部门合力,提升安置帮教服务管理质量;三是按照省、市安置帮教建档要求,开展安置帮教档案自查整改活动,推进规范化建档。潞州区在册安置帮教对象2042人,其中,重点安置帮教人员347人,人户分离人员234人,涉黑人员6人,涉恶人员49人,“三无人员”1人。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率达到99.88%,刑满释放重点人员衔接率达到100%,确保了无缝衔接。
二、亮点工作
(一)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为加快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我局协调指导区属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我区申报的《“速度+温度”深化政务改革》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二)打造速裁团队调解平台
结合潞州区实际情况,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法院进驻法庭,将过去由法院的案件指派到各乡镇街道由调解员调解式转变为现在的在法院由速裁调解团队对案件直接就地调解式。为此,区司法局选派了12名优秀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到法庭,成立6个速裁调解团队,每个团队由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2名调解员组成,大大增加了案件调解审理速度和结案成功率。
(三)开设“入矫第一课”,创新教育模式
我局倾力打造“入矫第一课”活动,并建立“长治市潞州区社区矫正心理健康云平台”。内容涵盖入矫宣告、队列训练、观看入矫教育片、法律法规教育、道德警示教育等,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状况,开展心理干预、心理矫治,通过线上、线下教育模式,共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各类教育和心理辅导430余人次,其中个别心理辅导83人次,开展线上心理测评180人次,在线教育学习时长830多小时。
(四)开展远程视频会见
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立足疫情期间监狱罪犯“会见难”现状,解决服刑人员家属因身体不便、交通不便等原因导致的会见难问题,我局依托远程视频会见系统,积极推进16个司法所远程视频会见室建设。与各监狱协调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期间远程视频会见帮教工作,切实做到会见“面对面”、帮教“零距离”、防控“零接触”。目前,已经成功会见160次400余人。
三、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短缺影响工作开展
我局现司法局行政人员空编22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短缺,其中16个司法所,现有所长13人,符合行政编制要求条件的仅有10人,另有3名事业人员担任所长,有3个司法所没有正式工作人员;现全区有社区矫正人员300余人,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严重短缺,存在严重管控风险;根据《长治市潞州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行政复议改革正有序推进,急需专业人员从事该项工作。
(二)工作人员素养有待提高
工作质量有待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还不强,法律专业知识欠缺,办案质量和效率亟待提高。不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有效开展工作。2021年以来,我区行政诉讼案件共受理72件,皆为区政府被诉案件,同时随着行政复议局的成立和工作的逐步开展,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急需专业的法律工作人员。
四、2022年工作计划
(一)行政复议工作
狠抓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行政应诉工作,提高案件审理及应诉水平,充分发挥案件集体讨论会的作用,提升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写作水平;加强对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司法建议和典型行政案例的学习和培训;严格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积极探索,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化解行政争议。
(二)依法行政工作
推进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特别是作出行政行为之前开展法律风险评估,尽量避免产生行政争议,与法院联合开展调研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制度廉洁性评估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集中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力争全区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达到100%。
(三)人民调解工作
抓住在村(社区)统一配备网格员的有利契机,完善充实基层村(社区)矛调员,健全村(社区)民调委员会;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迅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街道),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的目标;继续加强全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努力提升人民调解员专业化业务水平,打造高素质的调解员队伍。
(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认真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对全区在册律师的依法管理,不断提升律师规范服务能力和素质水平,推进全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提档升级;提升“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的服务效能;提升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基层的社会效能;优化服务形式,利用新技术、新手段、新形式,多措并举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创优服务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法律援助工作质量。
(五)普法宣传工作
深入推进特色法治宣传,加强文艺小分队、创作队伍的培养,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专项法律宣传;加强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宣传;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月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发挥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作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创建指标体系,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和机制。
(六)社区矫正工作
建立健全各类纸质档案的归档工作;教育矫治工作新模式常态化,丰富“入矫第一课”内容,推进“长治市潞州区社区矫正心理健康云平台”教育模式;进一步提高对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监管水平,应对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确保电子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加快推进我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工作,全力以赴加快立项进程,完成工程相关手续,抓好各项建设工作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