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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1236931-5/2021-15029 | |
| 发文字号: 潞州司发〔2021〕44号 | 发文时间: 2021-06-21 |
| 发文机关: 潞州区司法局 | 主题词: 2021 上半年总结 下半年计划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司法局2021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1-06-30 |
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律保障的职能优势,扎实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为全区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队伍教育整顿,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迅速出台了教育整顿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七个专项组,做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有效推动了教育整顿各个环节有序开展。
1.学习教育环节。一是突出学习教育,组织全局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等篇目。要求全体干警撰写心得体会,每周进行对学习内容进行交流发言,强化学习效果;二是组织开展政治大轮训,通过纪检监察组组长做警示教育报告、全体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一把手讲党课、党校校长做专题讲座等方式,使干警们在思想上受到震撼、心灵上受到洗礼;三是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座谈会,邀请律师、包联村两委、社区矫正对象、人民调解员代表参加会议,并提出意见,补齐我局工作中存在的漏洞短板;四是举办英模事迹报告会,邀请“全国模范调解员”李庆英作主题报告,学习身边典型模范的先进事迹;五是组织机关全体赴太行太岳烈士陵园进行“学英模 忆先烈”活动;六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40余件,深入社区、村、企业、市场面对面为人民群众答疑解惑。
2.查纠整改环节。一是开展“自查从宽 被查从严”政策宣讲,促使司法行政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二是坚持做到“八必谈”推进谈心谈话工作深入开展,共谈心谈话134人次;三是召开了领导班子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梳理出班子存在6个方面11条问题,全部制定了整改清单;四是通过智能化排查方式,对78名干警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共计234人信息进行核查比对,排查顽瘴痼疾相关线索;五是逐条处理群众举报线索,目前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7条,已根据三类情况处理完毕;六是对重点案件开展评查,评查案卷841件,总结出五个方面共23条不规范情况进行逐一整改。
(二)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1.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建设。一是组织全区各单位加强对《关于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学习,目前已学至51篇;二是落完成法治调研工作任务,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纵深发展,以《以强化法治领域党的领导为引领,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关于加强法治领域党的领导的探索和思考为题,进行了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2.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一是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各镇街道和区直单位报送的27件合同进行了审核备案,保证了区政府行政决策的合法合规性。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理行政应诉案件32件,已开庭32件,其中5件为上诉案件;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目前行政复议案件受理4件。
(三)围绕人民群众满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
1.开展法律服务机构年检。对全区8家律师事务所、1个法律援助中心及其81名专职律师、27名公职律师、1名法律援助律师、15家基层法律服务所、9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检查考核,均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2.深入推进“三服务”。通过驻点贴近服务、线上远程服务和深入一线服务等“三服务”的形式,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指引法律援助等,方便基层群众就近解决法律需求。
3.将每月“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值班表在“潞州新闻”公开发布,通过大力开展“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形成了“遇到法律问题怎么办?村居法律顾问帮您办!”的服务品牌。
上半年,我局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41件,其中民事351件、刑事1089件、行政1件,受援人数量 1441人。
(四)围绕普法宣传创新,推进司法行政法治化建设
1.优化法治宣传运行体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区各执法部门和责任单位根据行业部门各自开展本级普法宣传。
2.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列为全年法治文化建设的重点考核内容,实现全区84个社区、130个村法治阵地全覆盖,以量化推动工作落实。
3.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法律明白人”建设,根据《关于在全省农村(社区)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意见》文件要求,健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目前84个社区、130个农村均已达到上级人数要求。
截至目前,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累计108场,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宣传品56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16500余人。
(五)围绕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
1.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一是深入推进“调解七进、服务三零”专项活动,积极联系物业公司、连锁企业、综超市场、法庭、派出所、信访大厅等相关单位,争取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二是对全区所属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考核,通过考核调整8名不合格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员,解聘了4名年龄超过70周岁的人民调解员;三是在建党100周年庆典等重要节点,加大排查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特殊节点的维稳工作。截至2021年5月底,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计排查纠纷186次,调解案件924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15件,调解成功909件,涉案金额921.91万元。
2.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安保维稳工作。一是严格管理模式,规范工作流程,通过《山西省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平台与手机端APP相结合新型工作模式,对社区矫正对象实现日常报到与线上签到两种模式加强管理。二是深入推进智慧矫正。成立了潞州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领导组,定制了潞州区智慧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方案,完成了“雪亮工程”的接入和装配工作。目前,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433人,累计解除社区服刑人员3124人。
3.安置帮教对象走访排查到位。一是严格落实安置帮教必接必送制度,坚持每日衔接人员日报,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底数清、情况明;二是于4月中旬召开了中共长治市潞州区委平安潞州建设领导小组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专项组召开联席会,形成部门合力,提升安置帮教服务管理质量;三是开展安置帮教档案自查整改活动,完善档案建设。按照省、市安置帮教建档要求,规范化建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4.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强化法治宣传,先后组织各司法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社区宣传活动40余次,各类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单133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30余条;二是强化涉黑涉恶两类人员监管措施,切实强化电子监管,我局涉黑涉恶重点管控对象共42人,其中在册涉恶社区矫正对象2人(刑拘1人),在册涉黑涉恶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40人;三是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结合我局工作,撰写调研简报《法治温度之引擎》,长效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二、亮点工作
(一)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推进治政府建设
为加快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我局积极开展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项申报创建活动。3月8日至9日迎接了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第三方专家评估组对我区申报的“政务提速度,服务有温度”实地评估。4月25日参加了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候选对象集中评审答辩,评审组对我区在全面依法治区建设及政务服务、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的做法予以了肯定。
(二)打造立体化普法新格局,推进法律服务
在长治市日报开设普法专刊,截至目前共刊登普法专刊6期;在潞州区融媒体中心开辟“法治天下”普法栏目;在全区84个社区、130个农村建设法治宣传栏,覆盖率达100%,面向广大群众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实现了网上有平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手机有短信、户外有公益广告的普法工作“立体化”格局。
(三)开设“入矫第一课”,创新教育模式
为进一步创新教育形式,加快推进心理矫治建设,我局依托心理咨询师团队新打造针对性较强“入矫第一课”活动。通过入矫宣告,军训,法律、爱国、道德教育,心理教育、测试,建立心理档案,结业考试等方式,让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法有更深刻的认识。
三、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短缺影响工作开展
我局现18个司法所,现实有司法所长14人,所长符合要求的(必须是行政编制人员)仅有11人,另有3名事业人员担任所长,仍有4个所没有正式人员;自政府法制工作职能划归我局后,但无人员转隶;我局现有行政编制人员和专业性人员严重短缺,不能满足当前工作需要。
(二)工作人员素养有待提高
工作质量有待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还不强,法律专业知识欠缺,办案质量和效率亟待提高。不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有效开展工作。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依法治区工作
持续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制度机制的落实,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等相关工作会议,对全面依法治区等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文件;持续推进党政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协调、督促全区各相关单位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等法治建设工作。
(二)依法行政工作
扎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制度廉洁性评估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集中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确保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受理率达到100%,法定期限内办结率达到100%;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力争全区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达到100%。
(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依托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优化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统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外部标识标牌、内部制度上墙、党建工作规范;与民政、团委、妇联、残联、人社部门共同推出“潞州法援惠民生,关爱老幼妇残农”五个关爱品牌活动。
(四)普法宣传工作
全面推动“八五”普法工作守正创新,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围绕重点工作打造“八五”普法讲师团,深入推动重点对象普法,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规范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认真落实《关于完善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努力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五)人民调解工作
按照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乡镇街道调委会、村居调委会3:2:1的比例要求,选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大访调对接工作力度,争取实现信访案件数量明显下降;创新开展律师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设立2个律师调解工作室;积极配合区人民法院在我区矛盾调解中心正式筹建运行嵌入式法庭,指导调解业务工作,加大司法确认调解案件的比例。
(六)社区矫正工作
加快推进我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工作,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持续推进案件评查工作,坚持集中专项整治与规范司法常态化相结合,规范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加强社区矫正档案管理,规范档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一人一档”管理,坚持“实时更新”,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及时分类装订,规范保存社区矫正资料。
长治市潞州区司法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