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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4156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5-01-01 |
| 发文机关: 潞州区司法局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司法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5-01-01 |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潞州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主动适应新任务新要求,认真履行职能,扎实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今年我局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司法厅等4部门联合表彰为“老病残”罪犯减假暂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聚焦党的建设,高标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持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权威和尊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全体干警开展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坚持“学、研、警、促”一体推动,加快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2024年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次、党纪学习教育5次、专题党课3次、交流研讨4次。通过通报典型案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韩旭辉同志先进事迹等活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廉政监督谈话、节前集体廉政提醒谈话等方式,常态化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聚焦统筹协调,全方位谋划法治潞州建设
积极发挥协调督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多方协调推动全区法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制定下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协调区委宣传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法治相关内容列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各单位年度学习计划,抓好“关键少数”学深悟透工作。落实全面依法治区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月通报机制及法治信息报送机制,助推重点工作提质增效。2024年,印发法治建设情况通报19期。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加强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措施》,对照7方面28项举措,全面提升规范化建设工作水平。组织全区368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年终述法,其中区委、区政府及其26个工作部门负责人,17个镇、街道(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列为本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象的38个其他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被确定为重点专题述法对象进行专题述法,增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履职意识和能力。编印《长治市潞州区法治建设学习资料》工作册,发放至17个镇、街道(中心)及区属各单位,指导各单位有序推进法治建设。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聚焦依法行政,全方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切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印发《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的通知》,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全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全面评估,对赋权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有效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举办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和全区行政执法业务骨干轮训,组织线上执法培训11次,线下执法培训5次,大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二是持续开展合法性审查。发挥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查程序中的专业作用,确保审查内容合法合规。2024年,为区政府指派的拟发文件、合同协议、涉法事务以及会议纪要等提供法律意见55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3件。三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4年,共接收行政复议申请112件,办结案件107件,案件办结率居长治市各县区首位。办结的107件案件中,经复议后被诉案件5件,其中败诉数0件,案结事了率达95%。四是严格落实行政应诉工作。2024年,区政府参加应诉案件3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起到积极作用。五是实现行政复议听证常态化。2024年,潞州区共办结普通程序案件16件,其中组织听证6件,占比37.5%,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行政复议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聚焦精准普法,全方位巩固法治宣传成效
一是普法规划筑基石。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制定《2024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普法目标任务,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和责任单位根据普法清单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2024年,共组织开展各类主题的宣传活动累计210余场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18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4万余人。二是阵地建设谱新篇。紧抓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进全区83个社区、126个村法治阵地全覆盖,修缮“三河一渠”法治文化长廊,设置多个法治主题板块,展示法律法规、法治故事等内容,成为市民休闲散步时的法治课堂。三是基层治理添新力。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落地,以法律宣传咨询为载体,构筑法律宣传平台,加大法治力度,切实解决好基层群众热点难点和两委干部法治意识淡薄问题。
(三)聚焦民生福祉,全方位优化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做优“法治体检”暖企行动。持续开展“便民惠民三服务”“万所联万会”“法治体检”,在全区9家律师事务所和15家法律服务所选取高素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专业镇、金融业、重点企业提供法律服务33场次。村居法律顾问入村(居)512次、解答法律咨询7800余人次、代理法律援助136件。全区共完成免费法律咨询数18131条(全市下达任务数11500条),完成率达157.66%。二是做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2024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842件。组织“法援惠民生·关爱农民工”活动、“学习雷锋好榜样,法律援助献力量”、关爱妇女活动等援助主题宣传活动40余场。三是做好法律服务平台。在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建立无障碍通道的基础上,配备轮椅、拐杖等辅助工具,保证法律援助服务标识指引等清晰明确,关注残疾人特殊群体需求。完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健全法律援助一站式办理机制,实现弱势群体维权“就近跑一次”。四是换位体验提效能。组织专业律师和相关科室以办事员身份来到区政务大厅服务窗口进行沉浸式体验,转变角色、转换视角,全方位感受政务服务事项和业务流程,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活动,推动落实“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群众最多跑一次”服务模式。
(四)聚焦法护平安,全方位守牢安全稳定底线
一是全面提升智慧矫正水平。通过了省、市两级对“智慧矫正中心”的验收,依托智慧矫正平台,实现实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动态跟踪、远程监控和无缝监管,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二是落实安全隐患专项排查。通过司法所自查、发放问卷、实地查访等方式排查出重点人员73人,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社区矫正对象5人。并对其从学习教育、心理矫治、困难帮扶三个方面进行化解整治。三是以学促干提升矫正管理能力。组织开展社区矫正业务能力提升“大比武”活动,通过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履职能力。2024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62人,全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37人,接收委托调查评估403件,解除社区矫正对象307人。四是严格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健全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核查登记制度,重点加强涉黑涉恶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及社会关系核查登记。2024年,潞州区安置帮教登记在册人员2569人,其中重点人员336人。完成对刑满释放重点人员100%的“必接必送”任务。五是进一步完善远程视频会见工作。2024年,成功安排会见3231次,5860名家属参加会见。使服刑人员及其家属真正感受到“智慧司法”带来的便利,搭建起亲情帮教的“连心桥”。
(五)聚焦矛盾化解,全方位夯实社会稳定根基
一是提升基层履职能力。区司法局以“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重要抓手,夯实司法所工作基础。为各司法所配置电脑、打印机等硬件设备,强化设施建设。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完成招录51名司法协理员,充实人员配备。二是守护特殊节点稳定。在关键时间节点,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隐患,建立台账、一案一策,及时介入调解,确保特殊节点全区安全稳定。三是践行“枫桥经验”,推广“冷、暖、缓”婚姻家庭纠纷工作法,汇聚多元力量,最大限度将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截至11月,全区共计调解各类纠纷3021起,调解成功率达97.9%,调解案件数量和调解成功率均在全市各县区遥遥领先。
三、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的问题
社区矫正的社会力量由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组成。矫正志愿者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重返社会起到重要作用,但目前群众参与志愿者活动的意识还较为淡薄,社区矫正志愿者数量少,在实际工作中,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接收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往往只能发展各村(居)的两委工作人员担任矫正志愿者,社会力量参与不足。
(二)经费不足致使工作受限
2024年划转人民调解经费减少近60万元,导致“品牌调解室”创建工作滞后,人员无法补足,多个镇、街道调委会专职调解员配备达不到3--5人,导致调解队伍力量薄弱。特别是在对接公安派出所警民联调,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信访中心访调对接,以及物管、妇联、商会、交通、民政、计生等行业、专业的调解案件,无专职调解员可用。
(三)多部门协调不到位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涉及公、检、法、司、人社、民政等多部门,如在确保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对象在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享受社会同等待遇。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导致各个部门各自为政,难以形成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合力。
四、2025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强化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机制的落实。推动党政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协调、督促各相关单位积极开展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工作等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区规范化建设,完善“一办四组”工作机制、推动各协调小组研究解决本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
(二)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加强培训力度,每月按时组织全区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按要求举办线下执法业务培训和赋权执法事项培训。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不断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三)持续开展专项普法活动
加强重点普法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销、校园贷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创新线上新媒体普法,紧跟实时热点、深入了解群众、结合工作实际,持续输出更简洁、更接地气的普法内容。
(四)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扎实推进“十四五”规划落实,着力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均衡性、可及性上下功夫,努力建设服务网络全面覆盖、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优质高效、服务保障坚实有力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持续落实安置帮教衔接工作
督促各司法所做好信息核查和回执工作,将信息核查率保持在99%以上,刑满释放重点人员“必接必送”保持在100%、努力构建安置帮教重点人员法律援助点。搞好远程视频会见民生工程,做到规范有序运行,为服刑人员和其家属亲人会见打通“最后一公里”。
(六)持续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制度
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行政复议应诉从受理、调查取证、提出答辩、质证、审理到最终的决定,每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严格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将行政复议融入到非诉化解矛盾纠纷的大局中,推动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