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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4-42520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4-07-15 |
| 发文机关: 潞州区司法局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司法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4-07-15 |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潞州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中心区,争当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排头兵的工作要求,奋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狠抓党建引领,全面提振队伍形象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推进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立集中学习、工作例会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开展司法协理员岗前培训班,不断加深政治理论底蕴,全面提升队伍政治能力。二是坚持党建引领,规范支部建设。制定《潞州区司法局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有序推进支部工作,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严格按照区直工委安排部署,每月认真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切实提升党性修养,引导全体党员深刻领悟党的初心使命。三是强化纪律意识,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制定《长治市潞州区司法局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全文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纪学习教育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清廉机关示范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常态化开展集中警示教育。于4月1日召开2024年度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开展自查,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筑牢廉洁防线。四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每季度要求各科室、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对意识形态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全力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二)筑牢法治根基,奋力建设法治潞州
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规范化建设。转发《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加强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收录12件法治建设制度文件编印成《长治市潞州区法治建设学习资料》,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法可依”。二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等重要读物列入区委中心组2024年理论学习专题,提升“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在全市首家召开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会议。全区477名领导干部进行年终述法,实现区管干部述法全覆盖。四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区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月通报机制及法治信息报送机制,助推重点工作提质增效,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推动改革与法治同向发力。截至目前,编发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动态16期,编发月通报5期。五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高标准完成《长治市潞州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督促区政府26个工作部门、17个镇(街道、中心)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三)深化依法行政,持续打造法治政府
一是切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印发《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组建工作专班建立会商机制,举办镇(街)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和全区行政执法业务骨干轮训,健全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二是持续开展合法性审查。严格督促决策承办部门和起草部门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审核程序。发挥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查程序中的专业作用,确保审查内容合法合规。截至5月底,为区政府指派的拟发文件、合同协议、涉法事务以及会议纪要等提供法律意见23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2件。三是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应诉。截至5月底,共接收行政复议申请41件,其中已受理37件、不予受理4件、结案25件;行政应诉案件11件,已受理11件、结案3件、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出庭率100%。四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持续规范、有序推动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听证的常态化、制度化,组织三次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以听证促公平公正,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实施精准普法,着力构建法治社会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关于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的通知》《2024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各单位普法任务。二是强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确保全区83个社区、126个村法治阵地全覆盖,通过广告牌、宣传栏、LED显示屏等载体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在三八妇女节、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月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禁毒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举办各类专题普法讲座30余场,开展“法律七进”活动50余场次,覆盖面达3万余人次。三是持续推进“1+N”行动落地。将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1+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切实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宣传行动工作成效,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五)夯实法律服务,深入践行法治为民
一是开展惠民工程以及“百所千人办万件实事”活动,在全区选取业务素质优、服务意识强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纠纷调解,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6643人次,让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共享了看得见、摸得着、惠民生的“法治红利”。二是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截至5月底,共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91件。组织“法援惠民生·关爱农民工”活动、“学习雷锋好榜样,法律援助献力量”、关爱妇女活动等主题宣传活动十余场。三是强化为民意识,提升法律服务。在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建立无障碍通道的基础上,配备了轮椅、拐杖等辅助工具,保证法律援助服务标识指引等清晰明确,关注残疾人特殊群体需求。完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健全法律援助一站式办理机制,实现弱势群体维权“就近跑一次”。
(六)防范化解风险,全力夯实法治根基
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贯彻落实省司法厅“调解七进 ”专项活动,以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抓手,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截至5月底,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269起,调解成功率达99.3%,调解案件数量名列全市前列。二是积极推进常青、堠北庄“枫桥式”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利用新规划办公场地,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努力达到省市标准,打造成“高标准”示范化司法所。三是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帮扶,截至5月底,潞州区在册安置帮教对象2372人,其中重点安置帮教人员349人。完成对刑满释放重点人员100%的“必接必送”任务。进一步完善远程视频会见,成功会见1396次,2641名家属参加会见。四是强化智慧矫正,通过了省、市两级对“智慧矫正中心”的验收,依托智慧矫正平台,实现实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动态跟踪、远程监控和无缝监管,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五是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专项排查。通过司法所自查、发放问卷、实地查访等方式排查出重点人员73人,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社区矫正对象5人,并根据排查结果从学习教育、心理矫治、困难帮扶三个方面进行化解整治。截至5月底,全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15人,接收182人,调查评估192件。
二、亮点工作
(一)开创新模式,普法与社会热点“同频”
为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营造法治文化氛围,我局在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网开辟《法润潞州 普法小课堂》法治栏目,拍摄系列微视频,广泛搜集素材,进行二度创作,充分发挥“新媒体+法治”优势,延伸普法触角。截至5月底,共拍摄普法小视频8期,浏览量达8000余次,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区蔚然成风。
(二)创立新品牌,打造潞州“金字招牌”
以“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抓手,发挥各镇、街道调委会示范引领作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调动调解员积极性,打造个人品牌调解室“老董有约”、“庆英调解室”、“五心”矛盾调解室、“风调语顺”调解室在我区落地生根,从而推动潞州区品牌调解工作室向更高层次发展。
(三)激发新活力,法律援助“市域通办”
根据市司法局统一安排,实行“市域通办”、“告知承诺制”等制度,实现法律援助申请由“最多跑一次”向“就近跑一次”转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取法律援助的便捷性。进一步降低申请援助成本,对行动不便的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上门服务,做到应援尽援。
(四)探索新机制,“五心”工程暖助矫
为助推教育矫正提质增效,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积极开展“暖心助矫”行动,打造“‘五心’工程暖心助矫”品牌——法治教育“正心”,心理辅导“育心”,救助帮扶“暖心”,就业指导“安心”,涉企事项办理“放心”。将严厉依法监管和温情人性关爱相结合,从而降低重新犯罪风险,为建设平安潞州、法治潞州贡献力量。
三、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复议专业性人才短缺
随着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颁布施行,我区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剧增,案件涉及面广,且类型多样、案情复杂、专业性强,处理难度大。行政复议机构承担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工作职责,还办理大量非诉讼案件和行政协调任务,行政复议人员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但我局行政复议的人员数量短缺,特别是具有法律专业人员少,知识结构单一,这种人才资源不足与工作需要之间的矛盾正日益凸显。
(二)社区矫正委员会职能发挥不够充分
社区矫正委员会是负责全面统筹、协调、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定议事协调机构。自社区矫正委员会成立以来,各成员单位配合力度不够,在社区矫正执法衔接、业务协同、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上有待提高。特别是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中,存在部分村(社区)、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与被调查人是否存在社会危险性及对其所居住社区的影响内容不相关的情况。
(三)基层行政执法基础薄弱
省政府赋权镇(街)行政执法职权后,全区整体镇(街)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不高,基层镇(街)不同程度存在“不敢办案、不会办案、办不了案”的现象。镇(街)执法力量和执法能力不足,难以适应日益增多的执法任务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相关工作会议,对依法治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修订完善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及依法治区办工作细则。督促各协调小组积极推进本领域法治建设。协调全区各相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开展法治建设情况督察。
(二)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职能作用
召开全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调整我区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依法推进乡镇街道一级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抓紧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积极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配合协作,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会同人民法院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200名,并做好人民陪审员名单备案、全国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系统数据及时录入。
(四)全面开展专项普法活动
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推进“法治护航专业镇”专项普法活动,深入企业宣讲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涉民营企业典型案例,切实帮助专业镇、企业提高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和依法经营、依法维权意识。
(五)规范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创建一流的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事接待场所,立足法律服务功能定位,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实现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零距离,让群众能够就近享受法律服务。逐渐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六)重点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制度
重点完善行政复议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复议应诉案件集体研究制度、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复议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等规章制度。使行政复议应诉从受理、调查取证、提出答辩、质证、审理到最终的决定,每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严格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畅通沟通渠道,共同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七)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加强培训力度,每月按时组织全区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举办线下执法业务培训和赋权执法事项培训。切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利用好15名行政执法监督员和13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