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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3-22909 | |
| 发文字号: 潞州司发〔2023〕14号 | 发文时间: 2023-04-12 |
| 发文机关: 区司法局 | 主题词: 司法行政系统 法治护航 营商环境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司法局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州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护航营商环境十条举措》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3-04-13 |
各股、室、处、所、中心:
为认真落实省、市营商环境最新工作部署,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法治惠民实效,现将《长治市潞州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护航营商环境十条举措》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立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包联服务企业制度。对区域内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立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包联服务企业制度,帮助解决企业经营中的相关法律问题、规避法律风险、提高企业合法经营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能力。
(责任股室:办公室、政治处)
二、加快推进涉及“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制度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改革原则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利于市场主体有序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按照程序推动予以修改和废止。
(责任股室:行政复议应诉股、行政执法监督股)
三、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探索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制度,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部门涉企检查行为,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有效解决。
(责任股室:行政执法监督股)
四、推行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听证机制。让市场主体以看得见、听得懂、说得出的方式参与行政复议,更加高效、便捷、专业地化解涉企行政争议。
(责任股室:行政复议应诉股)
五、优化提升涉企公共法律服务。组建法律服务团深入企业实地开展“法治体检”,推动全区律师事务所与企业开展法律“一对一”结对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聘请法律顾问,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经营。依托“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围绕“法律精准服务中心工作,法治引导市场有序发展”理念,有效整合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为全区企业提供更优质、更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六、加快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对法律顾问进行调整更换,并积极督促进行对接,下发《潞州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继续认真落实,积极组织参与村居法律顾问的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与工作部署,创新服务形式、强化台账记录。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七、深入开展涉企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动法治宣传进企业,引导市场主体合规建设、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股室: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八、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用,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实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成员,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行政复议申请手续和办案流程,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责任股室:行政复议应诉股)
九、开展“人民调解进企业·化解矛盾促发展”专项活动。健全市场主体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机制,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和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及时预警,妥善处置企地纠纷、群体性纠纷和突发事件。
(责任股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十、优化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管理审批。在提供印证材料齐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加快相关外出审批、经常性跨县区的办理。
(责任股室:社区矫正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