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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5-26346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5-10-14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 内设机构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5-10-14 |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建、文电、机要、会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保密、档案、信访、内部安全、值班等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督查督办。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负责单位财务管理、预决算,拟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查扣及罚没物资的管理。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
法规股
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执法文书和执法证件的核发管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日常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食品药品安全协调股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委要求,组织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推进全区食品药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药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跨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组织开展对政府部门、食药安委成员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议考核。组织制(修)订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落实有关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组织协同相关部门和股室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急处置、配合协调新闻发布等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及食品药品安全人员培训工作。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食药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协调股
负责组织协调行政检查中违法线索的移交和转办工作。统筹协调全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安全工作的数据汇总、统计上报等工作。组织制(修)订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落实有关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组织协同各股室、所开展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应急处置、新闻发布等工作。协调组织安全宣传活动。承担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协调工作。
信用监督管理股
拟订全区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检查全区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对全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全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提出全区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科学普及、科研成果评审和奖励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制装配备管理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交易监督管理股
拟订全区市场监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同行政监管、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开展市场监管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依法组织指导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配合开展有关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拟定全区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政策措施。负责市场不正当竞争状况的调研和动态分析等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开展竞争审查工作。根据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调查工作。拟定直销市场监管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研究直销监管工作,规范直销市场健康发展。依法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经营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承担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承担治超工作相关检查职能。
广告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指导全区广告业发展工作。拟订实施全区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全区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监测全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指导促进全区公益广告发展工作。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协调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检查工作。组织指导网络商品交易平台和网络商品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监测平台建设及应用工作。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
分析掌握全区生产食品(含保健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安全形势,组织实施全区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生产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食盐专营管理。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全区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
分析掌握全区流通领域食品(含保健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全区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食盐专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实施酒类商品监督管理工作。
餐饮监督管理股
分析掌握全区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药械化监督管理股
监督实施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权限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监督实施药品流通管理法律法规、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依职责组织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跟踪检查,强化药品经营质量安全风险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指导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监督检查,依权限承担药品经营企业网络药品交易服务报告工作。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承担监督和指导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使用质量管理办法的实施。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组织指导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
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和技术指导原则。掌握分析化妆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组织指导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
质量安全抽检监测股
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等产品的核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等产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参与制定食品类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承担全区食品安全保障快检快筛工作。
价格监督管理股
拟定全区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政策措施和具体办法。组织指导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推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健全价格社会监督和举报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负责全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情况进行督查;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组织、督查全区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单位和进出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全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指导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计量标准股
拟订全区计量发展规划和组织实施。承担全区计量标准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拟订全区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区标准化综合改革工作,构建新型标准体系。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推动国际对标采标相关工作。协调组织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协调、指导和监督基层标准化工作。协调管理区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推进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担区标准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贯彻实施,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工作。组织对各类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全区检验检测市场,监督检验检测活动。协调推进全区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协调指导全区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发展促进股
组织指导全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承担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争议、纠纷调处工作。组织开展专利导航及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及专利奖补、奖励等工作。
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服务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的指导工作,协调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工作。拟订和规范全区知识产权交易的制度措施。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依法监督和管理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组织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计划。指导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创建工作。管理全区专利工作,负责检查专利纠纷,组织专利的实施和推广。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
拟定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全区品牌建设。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全区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拟定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指导全区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16个市场监督管理所职责
宣传、贯彻、实施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开展市场领域的监督管理、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强对辖区内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计量标准、价格的监管。组织和指导个体工商户、企业、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受理处置辖区内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消费咨询、投诉和举报。参与市场监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辖区协管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管员对市场监督行为进行监控监测;协调处理消费者维权;协助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