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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5-20934 | |
| 发文字号: 潞州市监字〔2025〕98号 | 发文时间: 2025-08-14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治市潞州区教育局关于联合开展学校及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 2025-08-14 |
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相关股(室)、各市场所、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全面检验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风险防控等知识的掌握程度,提升食品安全管理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切实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潞州区教育局决定联合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考核,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潞州区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小刚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 明 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 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柴旭飞 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由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股、属地所市场监管人员和潞州区教育局安全股全体人员组成。
巡查组:李海斌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股股长
徐 勇 区教育局安全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股,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考核人员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
三、培训及考核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内容。
四、考核时间及地点
2025年8月15日上午9:00 惠丰小学
五、考核安排
1、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试卷的命题及统计并上报数据,本次考试采取集中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2、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各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按时参加考核,并根据具体参加人数确定考试地点及考场安排;
3、区教育局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监督工作。确保经考试合格,发放《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合格证》,未参加考核或考试不及格人员,要调离食品安全管理岗位,经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工作要求
本次考核工作结果将作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档案的重要内容。各学校幼儿园要强化学校校长(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推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进一步落实,着力解决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考试期间请备考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保持安静,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李静
区教育局联系人:梁小明
长治市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治市潞州区教育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