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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5-06857 | |
发文字号: 潞州市监字〔2025〕16号 | 发文时间: 2025-03-21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 关于在全区开展2025年校园食堂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 2025-03-21 |
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各所及相关股室:
为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年初计划要求,经研究决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联合决定对我区学校食堂开展2025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主体自查、行业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校园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督促校园健全自身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餐饮服务质量,防止群体性食品安全不良事件的发生。全面规范原辅料采购、查验、台账登记、食品加工制作和餐饮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清洗消毒、食品留样,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积极防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全力保障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2025年校园食堂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成立潞州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小刚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 明 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柴旭飞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成 员: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双随机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餐饮监管股,具体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资料收集汇总、信息传递、违法案件接收等。
三、检查范围
全区校园食堂287个,全覆盖检查,按50%比例分两次随机抽取完成,产生本次检查对象。
四、检查时间
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5月16日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五、检查重点
1.查是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2.查食品经营单位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采购的商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建立相关台账;采购食品要按照贮存要求进行贮存,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3.查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新上岗及健康证明过期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4.查学校食堂留样冷藏设施,所有主副食品应留样,数量不少于125克,留样时间不小于48小时,并做好相关记录等。5.查设施设备的运转情况,对不能正常运转的设施设备,该维修的维修,该更换的更换;6.查库存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对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洗涤剂消毒剂等食品相关产品,应按要求废弃处理;7.查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等的清洁状况,食堂供餐前,应对加工处理区、设施设备、餐用具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8.查有害生物滋生情况,发现场所内存在有害生物或其活动迹象,应立即自行或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9.是否存在加工制售冷荤凉菜,是否存在加工制售裱花蛋糕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10.是否存在餐饮浪费的行为。
六、检查方式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匹配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对校园食堂食品安全依法开展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执法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特殊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全面检查,务必做到执法人员到位、检查时间到位、检查环节到位、检查文书到位。
(二)提升学校自查水平。利用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进一步督促学校制定餐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进一步督促学校食堂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山西省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手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把制度落实到食品制售的各环节各细节,安全责任落实要到具体人。
(三)检查结果录入。执法人员在限期内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分派的检查任务后,要及时登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将检查结果如实录入系统,并将检查档案交回局餐饮股。
附件:《长治市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潞州区教育局抽查事项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