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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46432
发文字号 潞州市监字〔2024〕171号 发文时间 2024-10-22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 关于联合在全区开展2024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日期 2024-10-25

关于联合在全区开展2024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各所及相关股室:

为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年初计划要求,经研究决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联合决定对我区学校食堂开展2024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主体自查、行业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督促学校健全自身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餐饮服务质量,防止群体性食品安全不良事件的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现成立潞州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志斌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刚   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田  伟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梁志辉   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  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成  员: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双随机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餐饮监管股,具体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收集数据、汇总上报及后续案件工作移交处理等。

三、检查范围

全区内大中专院校、中小学食堂83家,按15%比例随机抽取12家,产生本次检查对象。

四、检查时间

2024年10月23日至11月30日

五、检查重点

(一)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检查:一是食品经营许可情况;二是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追溯体系的建立情况;三是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四是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五是检查食品加工处理区设施设备、餐用具日常清洁消毒的情况;六是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七是食品安全管理情况,食品留样制度的落实,检查除高等院校外的学校食堂是否存在加工制售冷荤凉菜,是否存在加工制售裱花蛋糕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八是人员管理情况,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九是制止餐饮浪费,是否存在餐饮浪费现象。

(二)抓住重点环节,严格监督检查。执法人员要督促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减少餐饮浪费,指导学校食堂规范操作,加强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等关键控制点管理,防止因食材贮存和加工不当造成的浪费行为。

六、检查方式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匹配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对各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依法开展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执法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对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特殊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全面检查,务必做到执法人员到位、检查时间到位、检查环节到位、检查文书到位。

(二)提升学校自查水平。利用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进一步督促学校制定餐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进一步督促学校食堂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把制度落实到食品制售的各环节各细节,安全责任落实要具体到人。

(三)检查结果录入。执法人员在限期内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分派的检查任务后,要及时登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将检查结果如实录入系统,并将检查档案交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