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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24892 | |
发文字号: 潞州市监字〔2024〕109号 | 发文时间: 2024-05-10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 关于调整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 2024-05-24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区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现将通知如下: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李 诚 党组书记
李志斌 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 杨森平 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长
刘 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
田 伟 副局长
李湘江 副局长
任素伟 二级主任科员
徐杰民 非公工委副书记
王丽林 四级主任科员
王 硕 四级主任科员
茹 冰 四级主任科员
魏 巍 党组成员
李克勇 党组成员
张 钰 党组成员
周 涛 党组成员
成 员:各市场监管所及相关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协调股,办公室主任由魏巍担任。
负责协调扫黑除恶重点整治工作,对扫黑除恶重点整治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整理、报送信息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