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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5681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2-08-31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百日行动 |
标题: 关于印发《潞州区城镇燃气安全整治 “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 2022-09-07 |
各所,综合协调股、特种设备监管股、产品质量监管股:
为深刻汲取近期各类燃气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区城镇燃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按照全国燃气安全防范专题视频会议部署和山西省安委会《山西省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长治市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就我局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统一思想、集中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坚决的行动、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要求,集中力量解决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治理燃气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燃气违法行为,燃气安全领域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用户)责任落实,坚决防范燃气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城镇燃气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整治内容
此次“百日行动”聚焦公共活动场所,围绕“抓实一个重点、聚焦三项任务、突出五个环节”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整治一批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一)一个重点
重点排查整治涉及公共安全的餐饮场所、商业综合体、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养老院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公共活动场所。
(二)三项任务
1.安全自查培训。督促指导辖区内餐饮等燃气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和员工安全培训,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并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
2.安全检查服务。组织燃气企业对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进行一次全覆盖入户检查服务,对室内外管道设备设施燃气具、连接软管、用气环境、气瓶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测试和检查。
3.专家技术服务。组织力量聘请专家对重点燃气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置。
三项工作任务不分阶段、同步推进。
(三)三个环节
三、1.燃气经营环节:
⑴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
⑵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
⑶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
⑷未按规定加臭。
⑸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
⑹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
2.燃气使用环节:
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
3.燃气灶具生产销售环节:
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未按规定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燃气灶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等。
四、整治安排
“百日行动”时间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10月底,各有关方面要立即行动、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实实在在地组织起来,实实在在地落实下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各市场所、相关股市在每月5日、20日前安排专人报送此表(见附件),于10月24日之前报送工作总结(含整治进展情况)
长治市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