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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2-80035 | |
| 发文字号: 长潞州治欠办函[2022]48号 | 发文时间: 2022-12-09 |
| 发文机关: 区人社局 | 主题词: 工资 |
| 标题: 关于公布拖欠工资案例的函 | |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日期: 2022-12-09 |
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山西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实施社会公布暂行规定》及省、市人社部门要求,现需在政府网站公布一起拖欠工资的案例。
公布对象:
姓名:陈春,身份证号:321283**********31。住址:江苏省泰兴市元竹镇。
案例情况:
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接收到赖发琼等20名农民工多次来访反映,跟随工头陈春在西安达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包的潞州区马坊头富力A区项目做外墙保温工程,被拖欠工人工资。区执法队按程序向陈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陈春逾期均未改正。该行为违法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的规定。现决定对陈春进行社会公布,以示惩戒!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