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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5-0195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5-01-16 |
发文机关: 区人社局 | 主题词: |
标题: 关于拟拨付伯乐职校技能培训、鉴定补贴资金的公示 |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日期: 2025-01-16 |
2017年长治市伯乐职业培训学校对潞州区(原郊区)168名农村劳动力开展了四期职业技能培训,经审核有148人符合技能培训补贴条件,其中初级家政服务员(C类)74名,初级中式烹调师(A类)38名,初级保育员(C类)36名,并通过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定中心考试,均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6〕269号)文件和《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社〔2011〕247号)文件“A类每人补贴不超1200元、C类每人补贴不超800元,培训后取得相应工种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80%给予补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A类初级300元,C类初级150元”的规定,共需技能补贴106880元,技能鉴定补贴27900元,共计134780元。由于2017至2018年就业资金严重不足,未及时支付。现决定拟对2017年未及时拨付的技能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进行拟拨付。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1月16日—2025年01月2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可向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财政局反映。
潞州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355-2253681
潞州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355-2612036
附件:
长治市潞州区(原郊区)2017年拟拨付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汇总表.xlsx
长治市潞州区(原郊区)2017年拟拨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人员花名表.xls
长治市潞州区(原郊区)2017年拟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