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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236931-5/2021-05268
发文字号 潞州人社函〔2021〕3号 发文时间 2021-02-05
发文机关 潞州区人社局 主题词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日期 2021-02-05

长治市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开发管理中心,各相关单位、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1]70号)和《关于疫情防控和春节期间稳岗留工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8号)文件精神,坚持稳岗留工和输出就业并重,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员工健康安全、企业生产有序、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提供更多就业渠道和就业空间,以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现将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关于印发《“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