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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236931-5/2021-05268 | |
发文字号: 潞州人社函〔2021〕3号 | 发文时间: 2021-02-05 |
发文机关: 潞州区人社局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日期: 2021-02-05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开发管理中心,各相关单位、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1]70号)和《关于疫情防控和春节期间稳岗留工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8号)文件精神,坚持稳岗留工和输出就业并重,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员工健康安全、企业生产有序、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提供更多就业渠道和就业空间,以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现将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关于印发《“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5日